日前,青海省財政廳一次性下達了2005年度全省城市低保金社會化發放服務費142.4萬元,這標誌着我省城市低保金社會化發放由過去的銀行無償代發轉變爲有償發放。
11月9日,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瞭解到,隨着我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逐步建設和金融體制的良性改革,很多金融部門不再願意承擔非盈利性服務,致使一些低保對象不能按時拿到低保金。爲有效解決這一問題,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研究,並經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聯合下發了《關於下達2005年度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社會化發放服務費的通知》,使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從無償轉變爲有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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