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兩年前發生的一起酒吧鬧事案,因證人及嫌疑人串通做僞證致警方不久前纔將案件偵破。
據瞭解,2003年12月25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王某、李某在天津市和平區成都道開心酒吧內以被害人陳某沒有結賬爲由,毆打致陳某頭部、口脣部多處受傷,後二人又迫使陳某拿出200元錢賠償酒吧損失,並威脅陳某寫下了調戲酒吧服務員的紙條,還讓酒吧服務員向警方出具相同的證詞。由於酒吧服務員提供僞證,致使案件一直沒有偵破。
近日,證人白某等人終於將當晚發生的事情如實講明,警方據此將兩被告人抓獲。經鑑定,陳某的傷情構成輕微傷(偏重)。
根據李某辯護人的要求,合議庭單獨對其進行了訊問。李某說自己當時是來給朋友捧場,因陳某沒有付費便與其發生衝突,他確實打了陳某,並在王某的指使下威脅陳某寫下調戲女服務員的紙條。而被告人王某則稱自己打人是因爲與對方此前就有矛盾,而且自己並不知道紙條的事。李某辯護人認爲證人曾經做過僞證,他們的證詞不應作爲證據採信。審判長說,合議庭在合議時會認真考慮此情況,此案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