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將正式實施。此外還有“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煙花爆竹銷售許可暫行辦法”等5項配套規定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一起實施。北京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解禁,
目前,北京的禁放令已執行了12年。
限放“限制放縱”
無論是過去的“禁放”,還是今天的“限放”,據說體現的都是民意。人們到底想要節日的歡樂,還是想要安寧的生活,這的確是個問題。
“禁改限”體現了一種新的執政策略。對於自主意識不斷覺醒的民衆來說,任何事情都是宜疏不宜堵,人們不再習慣讓一紙命令來決定自己的生活。忽視了大衆的真實需求,就算不上是“以人爲本”;一個不能讓大衆滿意的決策,想要順利地實施就會比登天還難。
據說十多年前,制定“禁放”法規時大家就吵得不亦樂乎,雙方都曾各抒己見。如今技術發達了,雙方的見解甚至爭論到了網上。在兩種聲音中辨別出誰的聲音大、哪一方說得更有道理,同樣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俗話說:衆口難調。對於擁有1400萬人口的首都北京來說,想放煙花的人和不願聽到鞭炮聲的人都可以說出一大堆的理由。你有燃放煙花爆竹慶祝節日的自由,我也有安靜生活不被打擾的權利;你有跑到限放區張揚快樂的自由,限放區的居民難道就沒有不想聽到噪音的權利?年三十兒辭舊迎新你可以想放就放,難道就不許那些不愛看“春晚”的人早些入睡?
矛盾就是這樣地不可調和。
禁放爲什麼會堅持不下去,管理的力度爲什麼會越來越弱,假如弄不清這個問題,我們就無法相信,全面禁止時都難以得到有效控制的事物,在有限度地放開後,能不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以往總聽民警說,平時都是街里街坊的,年三十兒晚上把誰“請”到派出所來,後面都跟着一大羣親屬守在派出所門外,警方處理起來頗感棘手。可總把政府的法令執行得有一搭無一搭,法的威嚴何在?假如“限放”管理仍然不能讓人滿意,人們會怎麼看待職能部門的行政能力?
同樣讓人不放心的是,總有人像打游擊一樣和警方玩“捉迷藏”,就爲了往城裏偷運劣質的煙花爆炸竹;以致每年春節醫院總會收到炸傷、燒傷的患者,甚至有人爲此送了命。一位民警說,禁放十幾年最大的成果就是煙花爆竹造成的傷亡事故大大降低,想到那些被摘除了眼球、燒傷了雙手的患者,他的心裏就會一陣陣地痛;所以源頭管理是重中之重。今年,來自官方的消息說,面對即將來臨的禁改限後的第一個春節,有關部門正通過種種措施打開正當流通渠道,強力打擊處罰非法渠道流進來的煙花爆竹,希望以此遏制住劣質煙花爆竹對人的傷害。
“禁改限”順應了民意,民衆也應當尊重自己的意願。假如有人置限放法規於不顧,肆意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這是對法律的不尊重,更是對自己的嘲弄———體現自己意願的法規連自己都不願遵守,這種素質不是我們所期待的國民素質。
“禁改限”對政府部門和市民自己來說,都是一次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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