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員卡吃錢花招多
『會員卡』消費是近年來出現在服務行業的銷售新招:夜間消費有優惠、交納會員費購物有打折優惠、累計消費有積分獎勵、會員購物得大獎……種種『優惠』撲面而來,面對令人眼花繚亂的各種優惠,消費者手忙腳亂、應接不暇,幾乎每一位消費者打開自己的錢包,都會有那麼幾張會員卡,可是仔細看看就不難發現,大多『會員卡』都只是擺設而已。單純是擺設也就罷了,可是很多『會員卡』卻成了能『吃』錢的『陷阱』。
預存500元商家『跑路』了
在林林總總的『會員卡』家族中,預付費後消費的儲值卡是其中重要一員。對於商家而言,儲值卡可是『香餑餑』,不僅可以攬到固定客源,而且還能提前支配消費者的預付金,增加現金流轉。對於消費者而言,遇上誠信的商家,消費者可以免去現金結算的麻煩,還能享受不同程度的優惠。然而,如果消費者『遇商不淑』,非但不能省去麻煩、享受優惠,而且還會破財又傷心。王女士就是其中『受水』的一位。由於經不住服務生的軟磨硬泡,加上店家的種種優惠許諾,王女士花500元錢購買了西關十字某餐廳的會員儲值卡。後來王女士想在這家餐廳請朋友吃飯,沒想到,餐廳已大門緊閉,人去樓空了,她會員卡裡的300多元餘額就這樣打了水漂。
貴賓卡的實惠得來太不易
張掖路上,一家全國連鎖的茶樓推出了夜間消費的會員卡,獲得此卡同樣需要一次消費滿規定金額。家住靜寧路的謝女士告訴記者:『茶樓的服務生說卡有種種好處,使勁向我推銷。我的心一熱,就把朋友都約到這來消費,得到一張貴賓卡,那謝女士究竟得到一張什麼樣的貴賓卡呢?原來,要想享受到該卡帶來的優惠,必須接受更為苛刻的條件:該卡的消費優惠時段被定在了夜間的23:00到早晨7:00,也就是說,享受優惠就得『晝伏夜出』,即使當了『夜貓子』來消費,也只能選擇該店指定的、非常有限的幾種所謂『暢飲品』,否則優惠免談。
積分獎勵『吃』錢張大口
不少采取會員卡消費模式的商家都對自己的會員作出積分獎勵承諾,也就是說會員消費的金額被折換積分,累積到一定程度可換取相應禮品。擺在積分獎品展示櫃裡的物品固然誘人:便攜式DVD、數碼攝像機、數碼照像機、MP3……但再一看規定的積分條件,在超市消費1元積1分,而服裝、家電等是消費3-5元積1分,要換得便攜式DVD得有8萬分的積分,也就是說,消費者要想得到這臺便攜式DVD至少得要花上8萬元!而積分1000分以下的會員只能換一些飲料、肥皂盒、洗漱用品之類的小東西。
就是這些不起眼的小卡片,面對毫無戒心與防備的消費者張開了『吃錢』的大嘴,變著法兒的吞食錢財。原本出於回饋忠實消費者、穩定客源、服務於商家長遠發展為目的的會員消費制,在個別利欲熏心的商家手中變了味兒,背離了它的初衷,也傷害了消費者,成了無良商人套現『圈』錢的工具。隨著市場行為的日益規范,這些帶有欺詐性質的不良商業行為必將遭到唾棄和嚴厲打擊,但在這一進程中,仍需要廣大消費者擦亮慧眼,理性消費。
經濟時評
會員卡想說愛你不容易
翻開口袋,恐怕大多數的都市人或多或少地免不了裝著這樣那樣的『卡』。卡,確實方便了人們的生活,然而,卡面上種種優惠的背面,卻潛藏著商家不可告人的『利欲』之心,讓可愛的卡變得有些怕人,以致於讓人『想說愛你不容易』!
記得看過一個《紅燈停綠燈行》的電影,裡面有一個學開車的大款,在一次宴請教練結賬時,頗為驕傲地摔出一卡。無奈吃飯之地乃是城鄉結合部的小店,沒條件刷卡,女店主要求付現金。誰料此款語出驚人:『現在只有農民纔用現金!』當初,持卡消費之人少之又少,不是大款就是官員,卡成為時尚、身份的象征。
如今,各式各樣的消費卡,已非常普遍,早沒有了當初的光環。作為刺激消費的一種有效方法,也難怪商家要使出渾身解數,擴大卡的發放。一言一蔽之,卡式消費本是進步的表現,關鍵是要警惕手中的卡變成欺詐『圈錢』的工具。
相關新聞
消協警示:警惕『會員卡』欺詐『圈錢』
近期,許多服務行業在采用『會員卡』的方式吸引了消費者後,商家無故『去向不明』或『拒不接受』會員卡消費,導致『會員卡』成為廢卡,為此,市消協向各界發出警示:警惕會員卡欺詐『圈錢』。近日,市消協接到較多關於會員卡欺詐的投訴,為此,市消協對欺詐行為的特點進行公布:
1.經營者利用消費者貪便宜的心理,吹噓辦理會員卡可享受種種優惠,慫恿消費者不顧實際需要辦理年卡或金卡。
2.經營者在預收了大筆購卡資金後,借故裝修或整改為名,逃之夭夭。
3.變換企業名稱,對會員卡實行『暫停使用』,目的是拖延時間,最後造成眾多消費者蒙受損失。
蘭州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各種『會員卡』時,要盡量選擇有一定市場知名度的企業和商家,在支付服務費時,要主動向對方索取發票和聯系方式等有效憑證。遇到欺詐或可疑情況,要及時舉報、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