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只是爲了養着玩,竟然乘夜深人靜之機,接連兩次盜竊他人飼養的信鴿44羽,在抓逮和運輸途中死亡20羽,給信鴿飼養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日前,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000元。
據瞭解,被告人劉某系靜海縣農民,無業青年。庭審中,被告人劉某供認了犯罪事實。2005年1月25日夜間10時許,被告人劉某騎自行車竄至靜海縣工農街王某家,爬牆上房盜竊鴿棚內有足環號等資料的信鴿16羽,裝入編織袋內運回家中飼養,經鑑定,該16羽有足環號等資料的信鴿價值達36900元。
2005年4月6日夜間10時許,被告人劉某騎自行車竄至靜海鎮新泰裏劉某某家,盜竊信鴿28羽,在抓逮及馱運中使部分信鴿受傷,致使20羽信鴿死亡。經鑑定,每羽信鴿400元,共計價值11200元。
靜海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產,數額巨大,其行爲構成盜竊罪,爲打擊犯罪,保護公民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依法給予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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