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荊州市菸草專賣局局長高荊洪被害案,在荊州中院開庭審理。庭審中,殺人兇手侯紅宇,3次向高的家人表示懺悔。
檢方稱:10月26日,犯罪嫌疑人侯紅宇,找高荊洪商談解決該局與其的“遺留問題”。被高拒絕後,侯將其捅傷致死。
檢方認爲,光天化日之下,侯紅宇在國家機關殺害工作人員,且手段極其殘忍,構成故意殺人罪。
侯紅宇辯稱,他只是想“教訓”高一下,以利於解決“遺留問題”,並無殺死高荊洪的動機。被該局職工抓住後,他曾主動拿出兇器,並請求報警自首。自己的行爲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庭審中,只要一提到高荊洪,侯紅宇均以“高伯”相稱,並3次向高的家人表示懺悔,稱對不起其家人。庭審中,受害人家屬提出了20餘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對此,侯認爲“要求不高,但自己一分錢也沒有。”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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