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報》發自北京的報道引述專家的話說,明年三月《物權法》通過之後,下一步就要儘快制定《侵權法》,進而編纂統一的民法典。
報道說,作爲《物權法》起草人之一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利明指出,中國民法典的制定不是一下子建立一部完整的法典,而是分期分批地進行立法。
王利明在《人權》雜誌上指出,侵權法的制定將是中國立法活動中加強人權保護,促進法律進步的一件大事,有深遠的意義。
王利明認爲,現代社會是一個高風險的社會,所有風險都需要通過侵權法來救濟。考察世界各國立法,侵權法逐漸獨立出來,與物權法並列,凸顯其重要性。近年來侵權法保護對象不斷擴大,除物權外,還包括知識產權、身份權、人格權等。
報道介紹,中國目前有關的侵權法律是《民法通則》“民事責任”一章中關於侵權民事責任法律規定的總稱。侵權法作爲民事權利保護法,在民法典中具有相對獨立地位,有必要進行單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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