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市民崔女士向快報反映,稱自己不久前在天津市河東區十一經路某超市收銀臺附近的牆壁上發現一張告示,告示上儘管沒有出現過激的語言,但內容讓人越看越不舒服。
現場情況: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這家超市。在對着收銀臺的牆壁上貼着一張告示特別醒目:“這並非戲謔,也不是兒戲,更不是威懾之詞,偷盜商品也是違法,即使是初犯,也可能受到處理,甚至入獄,犯罪記錄將會影響你的一生,在商場偷竊者將被依法懲辦。本商場設有精密的防盜及監控系統,切勿以身試法!”告示的落款爲這家超市的名字。
顧客反應
在接受採訪的19位顧客中,16人表示看過告示的內容後感到不舒服,3人表示無所謂。
每隔三天便來超市購物一次的市民王女士表示,她和愛人都覺得告示的內容不太好,“用詞太過直白,‘入獄’‘犯罪記錄’‘以身試法’幾個詞很容易讓人產生錯覺。”
經常光顧該超市的王老太說,超市的這種做法雖然是出於警示目的,但應將告示中比較刺眼的詞彙稍作改動,變得溫和一些。
超市解釋:超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超市常會有竊賊光顧,超市寫出警告語只是想警告那些手腳不老實的人,讓小偷自覺。
快報建議
超市自選購物方式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顧客,但同時也給盜竊者以可乘之機。因此,如何防範偷竊成了困擾商家的一大難題,很多商家無奈之下使出各種手段:有些商家貼出“偷一罰十”等告示;有些商家則將盜竊者的姓名、照片等公佈於衆;有的甚至讓盜竊者“現身說法”,這些做法不僅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而且損害了商家的自身形象。商家應合理治盜,發現偷竊者立即報警,由公安機關處理。另外,商家張貼告示要考慮顧客的感受,應講求方式方法,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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