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6日表示,特區政府已於當日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向立法會作出預告,將在12月21日舉行的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有關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議案。
發言人說,這兩個議案分別附載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希望立法會能通過有關議案,使香港的民主發展,可以朝最終普選目標邁進實質的一步。”
發言人說:“倘若有關修正案獲立法會、行政長官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特區政府將於2006年1月向立法會提交《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落實有關具體選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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