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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天津市今年建設的100多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到年底將全部上市定向銷售。爲使更多的拆遷戶買到合適的住房,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今年開具的定向購買經濟適用房證明有效使用期將統一延長到明年3月31日。
爲了滿足拆遷困難戶的住房需要,本市今年安排經濟適用房建設量超過以往任何一年,總動工工程達100多萬平方米。
由於今年建設的經濟適用房採取的是逐步上市的辦法,因此今年前幾個月可供選擇的房源不能充分滿足拆遷戶購房的需要。部分拆遷羣衆集中反映因等待新的經濟適用房項目上市,所持《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已經或即將到期,希望延長《購房證明》有效期以便有足夠時間選擇合適住房。
鑑於今年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在年底可全部上市銷售,爲使更多拆遷居民購買到合適住房,經研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決定,各區房管局已開具的在2006年3月31日之前到期的《購房證明》,將其有效期統一延長至2006年3月31日。各區房管局對申請《購房證明》延期的拆遷家庭,在其《購房證明》原件上標註“有效期延至2006年3月31日”,並將其登記備查。各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驗證後辦理售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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