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天津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將陸續穿着統一的執法服裝、佩戴統一的執法標誌開展行政執法活動,換裝工作預計明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政府部門將通過多種媒介對本次統一着裝工作進行宣傳,公示統一後的執法標誌式樣,接受羣衆監督。
據瞭解,執法服裝和執法標誌的樣式是從市法制辦、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糾風辦篩選出的若干方案中選定的,任何單位無權更改。這次統一執法服裝和執法標誌的範圍,主要是公安、工商等國務院批准保留制式服裝以外的其他執法部門的一線執法人員。通過統一執法標誌,來提高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方便羣衆監督,從而進一步改善天津的投資環境。
爲何統一執法服裝和標誌
爲了減少財政支出,解決其他執法部門仿照99式警服濫着裝問題,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整頓統一着裝的通知》。2004年12月,市政府辦公廳也轉發了市政府法制辦、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糾風辦《關於規範行政執法人員着裝和執法標誌的實施意見》,兩個文件的貫徹執行,在節約國家和地方財政支出,提高行政執法的嚴肅性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近兩年,隨着依法行政的深入,羣衆法律的意識的增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執法程序、執法方式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由於不出示執法證件、不佩戴執法標誌造成執法人員進廠(場)檢查難、調查取證難、實施行政處罰難、老百姓識別真假執法人員難的現象愈加明顯。爲解決這一執法難題,經市政府法制辦、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反覆研究,決定爲本市一線執法人員統一執法服裝和執法標誌。
今後“三位一體”“亮證執法”
據瞭解,在今後的行政執法活動中,行政執法人員將嚴格貫徹“三位一體”“亮證執法”的工作方式,即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時,必須穿着統一的執法服裝、佩戴統一的執法標誌及攜帶天津市政府頒發的執法證件,必須先向相對人出示執法證件,亮明身份後方可實施行政執法行爲。行政執法人員在從事執法活動時違反上述執法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有權拒絕行政執法檢查。
服裝發放限於一線執法人員
據介紹,此次統一執法服裝和執法標誌,其發放範圍將嚴格控制在持天津市行政執法證件的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國務院《關於整頓統一着裝的通知》中批准保留的14種制式服裝和暫緩保留的3種制式服裝的行政執法人員除外)。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機濫發服裝,擾亂執法秩序。市法制辦、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和市糾風辦將對今後的着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違規着裝的情況,必將嚴肅處理。
統一執法服裝什麼樣
這次統一的行政執法服裝和標誌包括春秋裝、夏裝、長袖襯衣、多功能棉服以及領帶、臂章、胸牌。其中春秋裝爲國際通用式樣的藏藍色小領西服、藍色長袖襯衣和亮藍紫色領帶;夏裝爲藍色半袖襯衣配藏青色薄料西褲、西裙(女);外罩爲普通工裝樣式的毛領黑色棉服;臂章爲盾形,藍底,下半部爲金色天平配金色橄欖枝,上部爲“天津行政執法”字樣,中部標明執法類別,文字均爲白色;胸牌爲長方形,底色爲銀色,左側爲原色國徽,右側標明“行政執法”字樣及佩戴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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