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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標準今日起執行
最低標準爲980元最高標準爲5050元
根據《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一些相關規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日出臺《關於2006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的通知》(津勞局〔2005〕374號),確定2006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爲980元和5050元,並從今天起執行。
根據《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每年將根據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水平進行相應調整,並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公佈。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來,市勞動保障部門每年底根據當年本市職工工資增長情況確定下一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目前本市已形成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5險合一的社會保險制度,5種社會保險實現了統一繳費基數標準和統一徵繳。
失業人員門診醫療補助漲了
21.2元調爲23.6元可向社保部門申請補助金也是按月領
昨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自2006年1月1日起,失業人員門診醫療補助金由21.2元調整爲23.6元。
按照《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醫療補助金是失業保險待遇之一,其中包括門診醫療補助金和住院醫療補助金。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門診醫療補助金標準爲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4%,與失業保險金一併按月領取。目前,本市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爲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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