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局出發,明確提出了把‘三農’問題作爲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層人民法院,一定要從維護農村的穩定,促進農業發展的高度,切實加強對涉農案件的審判和指導。”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5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提出上述要求。肖揚強調,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對土地承包、農副產品購銷等各種涉農案件的審理,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肖揚說,在審理因農業現代化而發生的糾紛時,既要注意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又要兼顧農民的長遠利益,促進農業經濟的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
肖揚指出,在審理農村城鎮化建設和鄉鎮統一規劃中發生的糾紛時,既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也要有利於農村的發展。各級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要加強調查,認真研究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爲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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