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日召開的2006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高強透露,衛生部決定,設立專門的醫療服務監督機構,會同各地建立對醫院的評價和巡查制度。
這一專門機構將重點巡查三級大型醫院,主要檢查醫院在規範服務收費、監督合理用藥、規範內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務質量、減少醫療糾紛、維護羣衆利益等方面,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取得了什麼實際效果,羣衆和媒體有什麼反映等等。對執行不力的醫療機構要通報批評,直至追究領導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