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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天津自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來,在全社會引起高度重視,成爲各方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有些問題羣衆反映比較集中。記者近日採訪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負責人,就一些集中的熱點問題進行釋疑。
問題一:新目錄實施後,藥品報銷的範圍變窄了
答:新的藥品目錄不但沒有縮小報銷範圍,反而比老目錄的報範圍擴大了,增加了745種藥品。目前,醫大總醫院和一中心醫院等三級甲等醫院的藥房備藥量一般在1500種左右,而新《藥品目錄》收錄的藥品達到了2128種,比本市最大醫院的備藥量還要多出600多種,所以新《藥品目錄》完全可以滿足臨牀醫師用藥選擇的需要。新《藥品目錄》實施前,實際可以報銷的不同規格、不同劑型的藥品在4500個左右,而目前新《藥品目錄》異名庫收錄的不同規格、不同劑型的藥品已經達到了6335個,遠遠超過了老目錄可報銷藥品的數量。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是由於目前各定點醫院使用的藥品管理軟件信息系統,分別由不同的軟件開發商研製,與醫療保險經辦管理系統不匹配,造成部分醫院未能及時地將新目錄信息傳遞給醫生,參保患者未能及時使用到新目錄中的藥品,從而形成了新老目錄銜接過程的時間差。因此有人誤認爲,新目錄報銷範圍比老目錄窄了。爲了解決好這個問題,勞動部門專門發出通知,規定在新老目錄過度期間,參保人員使用新目錄中的藥品一律給予報銷。
問題二:新目錄增加部分藥品的自付比例,增加了個人負擔
答:對於這個問題,國家有明確規定。國家發改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七部委聯合制定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對《藥品目錄》中乙類藥品要設定不同的個人自負比例,建立藥品費用的分擔機制,引導參保人員合理用藥、理性消費。按照這個精神,本市藥品目錄中乙類藥品最低增付5%,最高增付15%。據瞭解,北京對部分乙類的最高增付比例達到40%,比本市規定最高增付比例高出25個百分點。
問題三:住院門檻過高
答:有羣衆反映,現行的三級醫院1700元、二級醫院1100元、一級醫院800元的門檻費標準過高,個人負擔較重,應該降低門檻,甚至是取消一級醫院門檻費。勞動部門認爲,設立住院門檻是符合“低水平、廣覆蓋、費用分擔”的保障原則的。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決定》第四條明確,“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2001年啓動醫保初期,按照2000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測算,參保人員住院門檻分別爲三級醫院1300元、二級醫院1100元,一級院900元。
勞動部門先後兩次調整住院門檻,引導參保人員小病到社區,充分利用一級醫院和社區衛生資源。2003年只將三級醫院由1300元調整到1500元,二級醫院未作調整,一級醫院由900元降低爲800元,2004年繼續執行2003年標準。按照2004年社平工資15706測算,2005年一級醫院門檻應該爲1370元,二級醫院應該爲1570元,三級醫院應該爲1770元。實際調整時,勞動部門只將三級醫院的門檻調整爲1700元,一、二級醫院的門檻仍未作調整,繼續執行800元和1100元的標準。所以說,目前三級醫院1700元、二級醫院1100元、一級醫院800元的門檻充分考慮了參保患者的承受能力,遠遠低於國家規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的標準。因此,勞動部門覺得還是應該執行全國統一政策。
問題四:門診醫藥費報銷時間過長
答:據勞動部門調查,參保患者門診就醫結束後,費用報銷到手一般需要55天。其中,單位受理申報彙總需要20天,單位到經辦機構申請報銷門診費用按規定不超過15天,單位將報銷的藥費通知職工取回需要20天。社險經辦機構不超過15天是沒有問題的,關鍵是單位彙總和發放時間過長,因而形成門診醫藥費報銷等待時間過長的情況。勞動部門認爲,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儘快實現計算機門診聯網,實行網上結算。職工看門診,只要支付了自付費用,就完成了門診就醫行爲,其他費用由社險經辦機構和醫院直接結算,從而避免職工爲報銷藥費而往返等待。2004年勞動部門進行了門診聯網試點,目前已實現200家定點醫院的門診聯網。目前,勞動部門正在做全面啓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屆時,參保人員就醫、結算程序將得到進一步簡化。
問題五:醫用材料價格過高
答:有羣衆反映,本市制定的一次性醫用材料支付標準低,增加了個人負擔。勞動部門認爲,制定醫用材料支付標準的目的,是爲了嚴格控制醫用材料的濫用,確保患者的基本醫療。將一次性住院醫用材料控制在四萬元的水平,是經過對近幾年醫用材料發生的實際水平綜合考量而確定的,能夠基本滿足參保人員對醫用材料的一般需求。以支架爲例,重慶規定最高支付限額爲1萬元,北京爲1.8萬元,而勞動部門規定爲4萬元,遠高於重慶、北京的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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