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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吳宏):市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專門爲各委員設立了現場諮詢活動。記者就復原乳的問題諮詢了天津市乳品食品檢測中心高級工程師李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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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乳品食品檢測中心高級工程師李奇英(左)在介紹復原乳的情況 |
李奇英說:“國務院剛剛頒佈的24號通知規定:從1月15日起,市場上銷售的液態奶及奶製品,使用復原乳的必須標註出來。沒有標註的,就說明他們的產品沒有使用復原乳。如果使用了復原乳而沒有標註的,就按照不合格產品對待。企業是否使用了復原乳,消費者是無法辨別的,要通過檢驗纔可以瞭解到。如果消費者有經驗的話,從口感上是可以嚐出來的。如果產品含有較高的復原乳成分,在品嚐的時候會聞出一種奶粉的香氣;如果使用復原乳的成分少的話,消費者就很難察覺出來。現在添加復原乳的情況有兩種:有的是純復原乳,有的是爲了給鮮奶增加一些標準化指標,調節產品達到規定指標。在標準化過程中使用的復原乳也要給予標註,要註明使用的比例是多少。現在監管期間天津的6個生產廠家都沒有發現使用復原乳的情況。”對於消費者十分關注的復原乳是否會對身體造成什麼不良影響,李奇英解釋到:“使用復原乳的奶及奶製品對消費者的身體是沒有損害的。之所以要求廠家標註出來,就是要給消費者一個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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