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王冰):從1992年國家建設部正式批准第一批國家級園林城市以來,至2004年,全國已經有56個城市被命名爲“國家園林城市”,4大直轄市中的北京市(1992年)、上海市(2004年)已分別獲得“國家園林城市”的稱號。出席天津市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的市政協委員李洪遠建議,天津作爲4大直轄市之一,歷史上綠化基礎要好於上海,也一直有自己的優勢,現在應奮起直追,早日成爲國家園林城市。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不懈努力下,天津獲得了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稱號。通過幾年的“創模”工作,天津在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景觀保護、城市可持續發展和城市建設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十五”期間,“三率”(城市污水處理率、地表水水質功能區達標率、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指標連續實現高增長,結束了多年城市綠化建設的低增長和徘徊局面,縮小了與大多數先進城市的差距。在天津城市大建設、大發展時期,城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綠化作爲基礎設施不斷得到發展,整體工作形勢更趨良好,人們的觀念和意識在不斷提高和轉變,廣大市民對城市環境建設也越來越關注,這爲“創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李洪遠建議,應儘快成立天津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由園林、規劃、城建、市容、環保、水利、林業等相關委辦局和各區縣政府聯合組成,做到各部門通力合作,推進全市的創建工作;加快編制《天津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以規劃爲龍頭,指導全市的城市綠化建設;制定《天津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規劃》,明確創建思路,確定城市綠化發展戰略,制定分年度指標,每年按照規劃嚴格執行年度指標要求。
另外,在城市新區(如濱海新區)開發、道路新建和改造、舊城改造時,應留足綠化建設用地;搞好市區河流兩岸的綠化,在河岸整治和綠化過程中,保護好現有的大樹資源;結合每年的全民義務植樹,搞好城郊結合部、鐵路、公路沿線的大環境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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