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90年代初,廣東番禺塱邊村每年都堅持“獎學”活動。除了對本地人才的重視外,日前,塱邊村還通過了一項引進人才的新規定:凡娶上博士媳婦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娶到碩士的獎勵1萬元,娶大學本科的獎勵5000元。“我們村兩委訂下這一村規民約就是說明我們對高學歷人才的渴求,寄希望於我們的後輩。”塱邊村梁書記這樣對記者說。(1月23日《南方都市報》)
看此新聞,不由得使人想起去年發生的一件事情:珠海市斗門區南潮村有一項政策,“凡是符合結婚年齡的青年,娶到一個本科大學生爲妻的,村委會獎勵3000元;娶到一個大專生爲妻的,村委會獎勵1500元。”村委會負責人解釋說,此舉“關係到本村人,乃至下一代素質的提高。”
看得出來,兩個村子爲提高村民素質都做了很多努力,但唯獨這個“高學歷妻子事關下一代素質”的論斷叫人有點摸不着頭腦。
“提高下一代素質”這樣的重任,如何能就這樣“託付”給那些素昧平生的高學歷妻子?如果引進高學歷妻子就意味着爲提高“人口素質”做出了貢獻,就要獲得獎勵的話,那麼,離婚是不是就意味着破壞了“人口素質”的提高,還要接受處罰呢?
高學歷妻子進住農村,並能在建設新農村的實踐中發揮聰明才智,那當然會有利於農村的現代化建設和人才的培養。但這種促進作用是來自於她們所帶來的科學文化知識,而不是在於她們自己能生下一個什麼樣的孩子。
南潮村第一位因娶高學歷妻子而獲獎勵的小夥子,並沒有選擇留在村裏工作,而是雙雙去了珠海市區謀職。“娶妻有獎”,獎勵的只是娶妻的事實,並不是做出了多少實際貢獻。如果每一位高學歷妻子都是這樣來去匆匆的話,這對於一心想要引進人才,謀求發展的農村地區來說,是不是有點“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味道呢?
筆者認爲,這樣的獎勵可以繼續,但應該視爲一種對“人才引進”的獎勵,而不是對“妻子引進”的獎勵。更爲關鍵的是,要營造起一種適合人才發展的空間,提供一片適合她們成長的土壤。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不僅引進人才,更能留住人才,從而在真正意義上帶動整個地區人口素質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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