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品牌汽車要貼中文標識,首次進口藥材經檢驗合格才能銷售,註冊稅務師可以爲企業出具涉稅鑑證報告了……從今天起,將有30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惠及百姓生活。
汽車:合資品牌車要貼中文標識
新規:《汽車產品外部標識管理辦法》
該《辦法》指出國產乘用車、商用車、掛車在車身尾部顯著位置應標註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商品商標、車型名稱等。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必須採用中文漢字標註。該辦法還指出汽車生產企業的合資各方如將各自中文漢字名稱的簡稱進行組合或將各自注冊的漢字商標進行組合標註的,可不再標註生產企業名稱。
醫藥:首次進口藥材必須檢驗
新規:《進口藥材管理辦法(試行)》
該《辦法》將進口藥材劃分爲首次進口藥材和非首次進口藥材。首次進口藥材在銷售使用前,必須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抽樣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銷售使用。
醫藥:受罰當事人可申請聽證
新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聽證規則(試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佈規定,當事人受到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時,可申請舉行聽證。
稅務:註冊稅務師管理有了規範
新規:《註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
按照這個《辦法》,2月1日起,註冊稅務師可承辦涉稅鑑證業務和涉稅服務業務兩大類業務。對稅務師事務所按有關規定從事涉稅鑑證業務出具的鑑證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承認其涉稅鑑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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