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依法公正監管和廉潔從業,2005年銀監會認真清理系統內工作人員在貸款、經商辦企業、入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共查出8406萬元相關金融業務。
根據銀監會5日提供的信息,截至2006年1月15日,銀監會系統清理工作人員個人貸款212人、金額3548萬元;擔保貸款191人、金額2626萬元;介紹貸款18人、金額754萬元;經商辦企業1人、金額5萬元;入股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806人、金額1473萬元。
銀監會的清理內容主要包括系統內工作人員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不含純個人消費性質的貸款)或爲他人擔保、介紹貸款、個人經商辦企業以及在農村信用社入股等問題,簡稱“三項清理”。
銀監會於2005年6月下發文件,要求銀監會機關和各派出機構認真開展“三項清理”工作,2006年1月5日又下發文件,開展“三項清理”回頭看,並將組織專項檢查,鞏固“三項清理”成果。同時,將“三項清理”的要求作爲今後銀監會的禁止性規定,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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