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聯合頒發了《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指導思想、方針原則、地位作用、職責分工、預防重點和方法措施等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範。爲什麼要制定這個《規定》?《規定》是如何制定出來的?包含哪些主要內容?賦予軍事檢察機關哪些職責?帶着這些問題,記者採訪瞭解放軍軍事檢察院負責人。
問:請問爲什麼要制定《規定》?
答:適應國家和軍隊建設形勢發展要求,制定具有軍隊特點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規定,是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反腐倡廉戰略部署的實際舉措。
軍委胡主席多次強調,要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戰略高度,標本兼治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中央頒發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軍委也就構建適應軍隊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作出了新的部署。職務犯罪是新形勢下腐敗現象最典型、最突出的表現形式,制定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規定,加強對職務犯罪的懲治和預防,有利於全軍和武警部隊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反腐倡廉的戰略部署,推進軍隊的反腐倡廉和安全穩定工作。
制定這個《規定》,對部隊全面建設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儘管軍隊的職務犯罪案件爲數很少,但對部隊建設的危害不容低估,不僅對經費、物資、裝備等造成損失,而且腐蝕幹部、污染風氣、損害部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最大限度地防範和減少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保護軍事經濟利益,確保武器裝備安全,保持正常的戰備秩序,純潔鞏固部隊,對軍隊全面建設具有保障作用。同時,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通過採取各種有效方式糾正部隊中存在的違反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現象,督促官兵強化依法履行職責意識,規範履行職責行爲,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從而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對軍隊全面建設具有促進作用。
制定這個《規定》,有利於構建具有軍隊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近年來,全軍和武警部隊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關於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積極開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了較大成績。但由於缺乏比較統一具體的明確規定,工作發展不夠平衡、工作不夠規範、工作不夠深入的問題比較突出。因此,有必要制定專門的、統一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規定,作爲具有軍隊特點的懲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使全軍和武警部隊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經常化、規範化、法制化,更加深入全面地開展,更好地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維護部隊的安全穩定。
問:可否介紹一下制定《規定》的主要經過?
答:從去年4月開始,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根據《二WW五年全軍政治工作指示》的部署安排和總政領導的指示要求,組織力量總結了多年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經驗,深入到全軍和武警部隊的一些機關、部隊和院校開展調研,還與總部機關有關部門進行了研究探討,在此基礎上草擬了《規定》(徵求意見稿);6月份,將徵求意見稿送四總部、全軍各大單位和武警部隊、軍委法制局,廣泛徵求意見;7月份,根據各單位提出的修改意見,集中進行了認真研究修改;8月份,在經軍委、總政領導批准召開的全軍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座談會上,再一次專題討論修改了制定《規定》中的有關問題,形成了《規定》(送審稿)。最終,經四總部修改審定、會籤頒發。
問:《規定》包含哪些主要內容?
答:《規定》共16條,主要明確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指導思想、方針原則、職責分工、預防重點、工作機制、方法措施、檢查考評和獎勵處罰等。其中:
第1條至第4條主要是明確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規定的制定依據,職務犯罪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基本定義,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方針原則等;
第5條明確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職責分工,包括團以上黨委的職責、各級政法領導小組的職責、各級機關部門的職責等;
第6條明確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點,突出強調加強對領導幹部職務犯罪的預防,加強對機關人、財、物管理人員職務犯罪的預防,加強配備重要武器裝備部隊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加強執行重大軍事任務中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以及加強戰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等;
第7條明確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機制,要求各單位經常進行形勢分析、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報告工作情況、適時開展執法檢查和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深入紮實地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第8條至第11條明確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方法措施,包括深入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健全落實組織生活、要務公開、行政管理、述職述廉、崗位轉換和交流回避等預防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發揮打擊的特殊預防作用等;
第12條至第14條,明確了黨委、機關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進行檢查考評的規則,以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獎勵和處罰規定。
問:《規定》賦予軍事檢察機關哪些職責?
答:《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賦予了軍事檢察機關指導全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職責。依此《規定》進一步明確:“軍事檢察機關是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檢查。”《規定》頒發後,解放軍軍事檢察院隨即向全軍檢察機關發出通知,要求認真做好《規定》的宣傳貫徹工作,指導部隊抓宣傳教育,抓骨幹培訓,抓預防制度的健全落實,抓建立權力運行監督制約長效機制,抓典型宣傳推廣,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推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深入開展,服務部隊全面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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