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今天從福清市法院獲悉,福清市公安邊防大隊於去年3月在閩、遼兩省查獲的一起重大偷渡案日前一審結束,數名涉案組織者被判重刑,其中曾被列爲福清市“十大督捕”之一的在逃偷渡組織者、人稱“福清萍姐”的女“蛇頭”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
今年38歲的福清市港頭鎮蘆華村婦女餘某,丈夫早年偷渡國外,自己則在家鄉企圖通過組織偷渡活動發橫財。2001年7月份,她指使他人以十幾萬元人民幣的偷渡價格招收4名偷渡人員預謀偷渡國外,但在某出租房內集結時被福清邊防官兵查獲。餘某在被監視居住期間潛逃,並在逃亡期間還多次組織偷渡。2002年12月,她再次夥同他人以到目的地國後再支付偷渡費用爲條件誘騙不明真相的羣衆參與偷渡,在福清各鄉鎮組織十名偷渡人員預某偷渡,這批偷渡人員在前往長樂機場途中再次被福清邊防官兵查獲。
2004年4月,她再次夥同薛某等7名大小“蛇頭”又一次組織十名偷渡人員預謀偷渡,但福清邊防大隊早就在福清、長樂以及瀋陽、大連等地佈下天羅地網,一舉將16名涉案人員一一抓獲。而躲在幕後操縱指揮的主要組織者餘某再次僥倖逃脫。餘某被列爲福清市“十大督捕蛇頭”,在通緝期間她仍頂風作案,2005年3月,經過幾個月的預謀、策劃後,餘某再次躲在大連遙控指揮組織一起偷渡活動,並在身邊安排兩名小“蛇頭”,一個負責接應到大連集結的偷渡人員,另一個負責聯繫船隻和考察下海點,終於落入福清市邊防官兵佈下的天羅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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