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9時許,犯罪嫌疑人羅志平(男,漢族,現年40歲,江油市武都鎮下中脊村3組人)攜帶自制爆炸裝置(具體性能和數量正在進一步覈查之中),在江油市中壩鎮聯通營業部附近預伏江油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馮鋼。當馮鋼所乘車輛駛近時,羅志平擋住去路並在車前引爆一顆自製炸彈進行要挾,正在附近值勤的當地城北派出所民警等迅速將其制服,爆炸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案件發生後,江油市委高度重視,市委書記陳興春立即指示政法機關堅決果斷處置,依法嚴厲打擊犯罪行爲。市委副書記唐彥明立即帶領公安、檢察機關相關人員趕赴現場迅速處置。據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羅志平因不滿二十年前持刀將人殺成重傷被判入獄一事,長期上訪,當地政府多次妥善解決處理,但羅仍心懷不滿,四處騷擾滋事,並預謀策劃了此次爆炸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志平已被公安機關收審,案件正在深入調查中,現場秩序已完全恢復。
驚險時分:民警天降一把抱住兇徒
14日晨8:58,正值人流高峯,武都鎮下中脊村三組村民羅志平在中壩鎮聯通營業部門口攔下江油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馮鋼所乘車輛,羅志平吼道:“我身上有炸藥!”他從身上拿出一筒炸藥握在右手,左手持打火機威脅馮鋼說:“我那個問題必須要解決,我今天背有炸藥和電雷管,不然我就和你同歸於盡!”面對威脅,馮鋼走下車冷靜地說:“羅志平,今天我用一天時間專門來聽取你還有什麼事情要解決,走,跟我到辦公室去說。”羅叫道:“不,我要在這裏解決。”他把上衣拉開,亮出身上捆綁的炸藥,指着駕駛員吼道:“你,下來!”又指着馮鋼說:“你來開車,我坐到後頭來。”說完,羅手持炸藥向汽車右後門靠近。
正好途經此地的城北派出所馬相冰、歐繼才兩位民警見此情形,迅速向案發現場靠近。見到有如天降的民警,羅志平一陣恐慌,向後退了幾步吼道:“誰敢過來?”他從身上掏出一顆自製炸彈向靠近的民警扔去,爆炸物落在地面發生劇烈爆炸。兩位民警毫不退縮,身着便衣的馬相冰則不動聲色靠近站在馮鋼身側。
馮鋼對羅志平說道:“羅志平,立即停止違法行爲,爭取寬大處理,有什麼事我們到辦公室去說。”羅志平向車輛靠攏,馬相冰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抱住羅志平,衝上來的民警迅速將羅手腳制服,立刻解除其攜帶的爆炸裝置。從案發到制服羅志平,整個經過不到20分鐘。
作案日記:日記披露犯罪心路歷程
據調查,早在2005年底,犯罪嫌疑人羅志平就已開始做爆炸的準備工作。他從以前挖煤時認識的朋友手中要來炸藥,自制了炸彈,並將做好的炸彈藏匿在自家柴房內。
案件發生後,民警在羅志平隨身攜帶的黃色挎包內發現了一張請柬和一本日記,上面詳細記載了其實施犯罪的心理過程。完成各項爆炸準備工作後,羅志平在今年2月13日的日記中寫道:“我不知道是成功,還是失敗,不管怎樣我還是選擇了它,我應該完成這項任務,哪怕發生什麼事,都應該面對現實,不然我怎麼辦……決定纔是成功,要做纔是勝利。因爲今天是新年的到來,我必須要完成這個任務……我只有找他馮鋼,他是政法委書記。2006年2月13日在紀念碑匯星超市寫。”
作案前羅志平在請柬上寫道:“今天是我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準備了衝(充)足的炸藥……我只需要輕輕一按或者一拍,我們大家都上天才好……如果我們身邊有任何人阻礙,都去死……”
目前,爆炸裝置正在送檢,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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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羅志平系武都鎮下中脊村三組村民,1986年因用水與鄰居發生糾紛,持刀將鄰居殺成重傷,被判入獄服刑。其父聽說兒子被捕後,衝入宣讀逮捕證的現場撕毀逮捕證,以妨礙公務罪獲刑入獄。
服刑期間,羅志平自己不慎將腿骨摔斷,導致殘疾,保外就醫。羅志平四處聲稱,“我的腿是在服刑期間傷的,政府應該負責到底。”他多次到武都鎮黨委、政府、武都鎮派出所、市公安局、市政法委上訪。2003年,全省集中解決涉法上訪,江油市政法委、公安局將羅志平作爲重點解決對象處理。經雙方協商一致,對羅生活困難補助成爲江油有史以來解決涉法上訪生活困難補助最多的一次。當時,羅志平表示非常滿意,一再感謝黨委和政府。
據瞭解,拿到錢後,好逸惡勞的羅志平很快就將困難補助揮霍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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