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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重組接近尾聲之際,鉅虧事件也開始“秋後算賬”。北京日報消息,記者從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瞭解到,前財務總監林中山本週四將接受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正式宣判,由於已當庭承認欺騙德意志銀行以及沒有披露中航油蒙受鉅額虧損的重要信息兩項罪名,林中山可能面臨長達14年的監禁。
法庭指控稱,中航油在2004年8月期權交易已虧損1.097億美元,林中山作爲財務總監卻同意發佈中航油的有關半年報,而且報告中並沒披露這一信息,穩住了中航油當時的股價,這觸犯了新加坡有關的證券與期貨法。另外,2004年10月份,德意志銀行曾協助中航油母公司———中航油集團配售了15%的中航油股票,德意志銀行以低於市價14%的價格,把股票賣給包括淡馬錫控股等50多名投資者。德意志銀行曾表示,他們是在對方保證中航油財務狀況健全的情況下才安排配售計劃的。因此,林中山又被控與陳久霖串謀欺騙德意志銀行,觸犯了新加坡當地的刑法。截至目前,林中山是中航油事件中第一個受審認罪的中航油高管。
此次鉅虧事件的主角陳久霖更是難逃法律制裁,法庭已向他提起15項指控,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可能面臨最高70年的監禁。陳久霖案預計3月份開審,中航油已明確表示將不會爲已經停職的陳久霖支付法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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