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信息泄漏而引起的各種糾紛、麻煩甚至是官司已是屢見不鮮,而媒體此前也多次刊登了以“個人信息亟待保護”爲主題的文章。然而如今,幾乎可以稱作“個人資料大全”的檔案卻還是被人“堂而皇之”地賣進了廢品收購站。有着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諸多個人信息的學生檔案和教師職稱檔案,卻被當作廢紙賣進了廢品回收站。
昨日,記者在一位知情者的指引下,在水上公園正門旁的一家廢品回收站內看到了數百個這樣的檔案袋。記者在現場看到,這些檔案袋碼放在一大堆廢紙堆中,足足有好幾百本。它們不僅數量多,而且還來自不同的學校,其中既有學院一級的,也有某知名大學的。
記者拿出一個學生檔案袋,抽出其中的資料看到,這是一份某高自考女生的檔案,其中學生姓名、照片、身份證複印件、聯繫電話等一應俱全,而建檔時間不過是2001年。再打開另一個教師職稱檔案袋,發現這位博士學歷、要求晉升副教授的高校教師的建檔時間竟爲2004年11月24日,距今纔剛一年零幾個月。其中不僅有他的各種個人資料,而且還有學位證書、學術論文等複印件。記者問旁邊一正在搬運廢品的工作人員這些檔案是怎麼來的時,對方先是搖頭表示不知,後又說以前這裏也經常有檔案出現。隨即,記者只掏出兩塊錢交給老闆,便從這家回收站中隨便挑了幾個檔案袋拿了出來。
據瞭解,國家教委《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中第二十九條規定,對已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應在徵得有關部門同意,並造冊報經校領導批准後,予以銷燬。未經鑑定和批准,不得銷燬任何檔案。而記者在和一些學校和單位接觸後得知,關於如何鑑定檔案並予以銷燬,它們大多有自己的辦法,其中一般都有類似“銷燬檔案必須編造銷燬清冊,手續完備後方可銷燬,檔案的銷燬工作由專門的鑑定小組進行鑑定並銷燬,銷燬檔案必須焚燒或化爲紙漿”的原則和規定。然而規定是規定,有些管理人員具體做起來,可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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