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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爺曾經在這個破沙發上露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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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靜海縣一名婦女在丈夫過世後選擇了改嫁。改嫁本無可厚非,但該婦女在改嫁期間做的一些事卻爲村民所不齒。她先是揹着公公把共有房屋給賣了,然後將已經年近85歲的公公扔在了村口,致使老人在飢寒交迫中圍着被子露宿街頭3天。在村幹部和村民的幫助下,這名老人打起了官司,要求確認兒媳的買賣行爲無效。近日,本市靜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這名老人兒媳的買賣行爲無效。拿到判決書後,老人熱淚盈眶,心情格外激動地說:我終於有個家了!
高齡老人被棄村頭
由於王大爺外出,該村黨支部的王書記向記者講述了事件的始末。他說,王大爺出生於1922年,今年已經年近85歲了。由於老人無後,1984年王大爺的一個兄弟將兒子小財過繼給他,爲其養老送終。當時小財已結婚。
王大爺原有土房三間。1988年,小財夫婦將土房拆除,與王大爺共同出資建造了一所磚房。從此之後,一家人就居住在這所房屋內。不幸的是,小財於2003年因病去世,但王大爺依舊與小財的媳婦和孩子們一起居住。
王書記說,小財死後,王大爺的日子開始不好過了,小財的媳婦陳某經常沒鼻子沒臉地呲兒王大爺。就連吃飯的時候,陳某都讓他去鍋臺上吃,不讓王大爺和他們同桌吃飯。陳某的所作所爲,讓村民們對她頗有微詞。
雖然王大爺經常受兒媳婦的氣,但老人畢竟有個家,畢竟不用操心後事,但情況在2005年有了巨大變化。這一年,陳某經人介紹與靜海縣另一個村子的一名男子相識,並準備改嫁。而此時的王大爺因年邁,已耳聾眼花、神志不清了。由於陳某的女兒已經出嫁,兒子在外上學,陳某在改嫁之前,決定將其與王大爺共有的住房賣出去。2005年7月的一天,陳某在王大爺不在場的情況下,將房屋以4.2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同村的一名男子。
一連三天露宿街頭
王書記說,陳某改嫁之初,還將王大爺帶到她所住的村子一起居住,大家都以爲老人的生活不會出現太大變化。但2005年9月發生的事,讓村民們都非常氣憤。
去年9月底的一天下午,陳某用車將王大爺拉到村邊後,將老人和他的被子一起扔在了村口。房子已被兒媳偷偷地賣了,老人已無家可歸。那一天,老人在飢寒交迫之中,圍着一牀被子,在村口的一個柴火堆裏度過了一夜。第二天,老人圍着被子在村裏的一個破沙發上躺了一天。就這樣一晃三天過去了,老人的一名親屬得知該情況後,讓家人帶着王大爺去陳某的孃家與陳某交涉,但陳某就是不收留王大爺。
王書記說:“那天,一名村民突然找到我,說老頭被扔在了村口。我說,老頭不是被兒媳婦接走了嗎?怎麼又回來了?我和其他村幹部急忙跑到村口。”
爲了及時解決問題,他們與派出所和鎮政府進行了溝通。去年10月2日,王書記和村委會工作人員以及派出所民警,用車拉着王大爺來到陳某的孃家,要求她將王大爺收留。但此時的陳某已經鐵了心,不管王書記和民警怎麼勸說,她就是不同意收留王大爺。當民警告誡她,如果一意孤行將承擔法律責任時,陳某態度蠻橫地對民警和王書記等人說:“就是不收留他,你們愛怎麼辦就怎麼辦。”
共有的房子已被陳某變賣,老人已經無家可歸。在將老人暫時安頓在一戶村民家中之後,王書記認爲,給老人要回房子是解決問題的一個辦法。於是在村黨支部和村民的幫助之下,王大爺開始打起了官司。
靜海縣法院唐官屯法庭庭長方誌剛說,王大爺是被村民們帶着來到法庭的。一進門,老人就給法官跪下了。接待王大爺的孫玉元法官見老人情緒激動,老淚縱橫,判斷老人必有冤屈。於是在穩定老人的情緒之後,孫玉元詳細瞭解了情況。與庭長進行研究之後,孫法官對案件的審理制定出詳細計劃,並決心要快審快結此案,儘早讓老人有一個住處,讓他過上正常的生活。
房屋買賣被認定無效
去年11月12日,該案正式在靜海縣法院立案。立案後,法官們立即到陳某居住的村子,向其送達傳票。但陳某此時卻不知去向,陳某的丈夫說和陳鬧彆扭,不知她去什麼地方了。一連去了兩次,法官們都撲了空。最終根據法律規定,法官讓陳某的丈夫代爲簽收了法律文書。
方誌剛庭長說,很快唐官屯法庭就開庭審理了此案,但陳某最終也沒有勇氣到法庭參加訴訟。庭審中,王大爺的代理人請求法庭認定陳某與房屋買主的買賣行爲無效,訴訟費由陳某承擔。房屋買主表示,他是從陳某手中買的房子,房款也交給了陳某。王大爺和陳某的家務事與他無關,如果房屋買賣無效,他同意退房,但陳某應退還其買房款。庭審之後,法庭在細緻審理的基礎上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陳某與買主的買賣涉案房屋的行爲無效。主審法官孫玉元認爲,本案涉及的房屋系王大爺和陳某的共同財產,二人具有同等處分權。陳某未徵得王大爺的同意,擅自變賣房產,其行爲侵害了王大爺的正當權益,因此應認定該出賣房屋的行爲無效。房屋買主退款的主張應另行解決。
消息傳到王大爺所在的村子後,村民們無不拍手稱快,都說這個判決平了民憤,樹立了正氣。王大爺也說自己終於有個家了。
該村的王書記還說,判決出來之後,陳某的一些親屬也都說法院判得好,並譴責陳某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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