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在瀋陽市和平區南京街和南一馬路的交通崗附近看到了這樣的情景:一箇中年婦女坐在交通崗車道中間的護欄旁,指揮着一個小男孩乞討。在紅燈亮起的時候,小男孩左手拿一隻塑料杯,右手拿着抹布,走到等信號的車輛前,拿着抹布擦副駕駛位置的車窗,並伸手要錢。而等到綠燈亮起的時候,男孩則回到中年婦女身旁,把討來的錢倒在中年婦女手裏,這時,中年婦女拿起手裏的膨化食品,塞到孩子嘴裏。沒等孩子吃完,紅燈又亮了,孩子連忙再跑去擦車乞討。
路邊的行人看到這一幕都說:“這女人一定不是孩子的親人,孩子在車輛間穿梭,怎麼能放心呢?”
在現場,記者走到那位婦女身邊,和她搭話,她連忙把正在數的零錢收到兜子裏。孩子跑回到她的身邊,用天真的目光看着記者,記者問:“這孩子這麼小,就讓他在馬路上要錢,多危險啊,他多大了?”
那位婦女說:“家裏遭災了,沒辦法啊,這娃6歲(呢)了。”
記者又問孩子管那婦女叫什麼?孩子看了看沒回答。
路邊的協勤大娘告訴記者:“她們一大早就來了!這些日子就在這乞討,每天來得比我都早。那女的成天坐在這,讓孩子要錢。我就看見孩子每乞討一次回來,就給一口吃的,卻沒見孩子吃過飯。這是喂孩子啊,還是餵動物?馴獸師讓小動物做動作,不也是這麼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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