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2006全國兩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任免的名單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一、批准任命慕平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二、批准免去侯磊的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准任命王其江爲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三、批准免去靳軍的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准任命敬大力爲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四、批准免去秦信聯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五、批准免去張文宣的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准任命胡太平爲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