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前夕,全國婦聯權益部、中國婦女雜誌社和華坤女性消費指導中心聯合開展了一項女性消費知情權的問卷調查。消費知情權是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是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的前提,也是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基礎。今天關於該調查結果的新聞發佈會在京召開,華坤女性消費指導中心理事長王孟蘭發佈了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的對象是北京、上海等5個城市的千餘名女性消費者。調查結果顯示:女性強烈渴望擁有知情權,最希望廣告沒有虛假成分。
超過半數的女性認爲自己缺乏消費知情權
調查顯示,53.6%的女性認爲自己作爲消費者,沒有對產品和服務足夠的知情權,知情權的缺乏主要體現在“有關產品缺陷的真實信息經常被隱瞞” ,佔46.8%,居第一位;其次是“價格不透明”,佔22.1%;接着是“得不到完整的信息”,佔18.5%;還有11.5%的女性覺得“成分看不懂,在自己的知識範圍之外”。
“醫療”行業的知情權最不透明
調查結果顯示,女性認爲知情權最不透明的領域,“醫療”居第一位,佔21.5%;其次是“保健品”,佔18.5%;排在第三位是的“房地產”,佔14.2%;排在第四和第五位的是分別是“化妝品”和“教育”,各佔10.7%和9.3%。
女性最不能放心購買“保健品”和“熟食”
調查結果顯示,女性最不能放心購買的是“保健品”,居第一位,佔26.0%;其次是“熟食”,佔21.4%;排在第三位的是“化妝品”,佔13.3%;排在第四和第五位的是分別是“藥品”和“肉類”,各佔12.9%和10.8%。
“不知道所含成分是否對身體有害”是女性不能放心購買的首要原因
調查數據顯示,女性不能放心消費的首要原因是“不知道所含成分是否對身體有害”,佔32.5%;其次是“怕買到假冒僞劣商品” ,佔26.7%;15.4%的女性“害怕生產日期、保質期不真實”;14.8%的女性“害怕污染”;還有10.3%的女性“不知道能否達到宣傳中的效果”。
“大商場”和“大超市”是女性比較放心的消費場所
調查顯示,32.2%的女性覺得“大商場”是比較放心的消費場所;其次是“大超市”,佔27.9%;排在第三位是“專賣店”,佔24.2%。
“廣告宣傳”是女性瞭解產品的主要渠道
調查結果顯示,“廣告宣傳”是女性獲得消費者知情權的最主要渠道,佔25.4%;其次是“產品說明書”,佔23.7%;第三是“權威部門的抽檢數據和結果”,佔23.2%;排在第四和第五位的是“媒體曝光和披露”以及“經營者對產品的介紹”,分別佔18.3%和9.3%。
72.6%的女性看不懂產品說明書
說明書是消費者瞭解產品的主要渠道,但調查結果顯示,72.6%的女性表示通過閱讀說明書,無法對產品的性能一目瞭然。其中,“保險合同”最難讀懂,佔28.8%,居第一位;其次是“藥品”說明書,佔16.1%;接着是“保健品”說明書,佔15.8%;排在第四和第五位是“電腦”和“化妝品”說明書,各佔11.5%和9.7%。
女性最痛恨的行爲:只宣傳好的一面,對缺陷避而不談
調查結果顯示,26.4%的女性表示,她們最痛恨的損害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爲是“只宣傳好的一面,對缺陷和不安全性避而不談”;其次是“隱瞞產品的一些真實信息”,佔23.8%;接着是“利用廣告誇大效果”,佔23.2%;排在第四和第五位的是“製造消費者搞不懂的概念”和“虛假的有獎銷售”,各佔10.4%和6.1%。
女性對產品知情權的瞭解大都停留在“生產日期”上
調查結果顯示,儘管80.3%的女性知道消費者對產品享有知情權,但對知情權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卻不太清楚,大多數女性對知情權的瞭解都停留在“生產日期”和“售後服務”上,能完整回答知情權內容的女性非常少。
65%的女性曾因缺乏知情權而利益受損
調查結果顯示,65.0%的女性有過因爲缺乏消費者知情權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的經歷。遇到這種情況時,大多數的女性採取的態度是“和生產、經營者交涉”以及“不了了之”,各佔31.4%;“向有關部門投訴”的佔25.0%;“向法院起訴”佔11.4%。
女性最希望擁有的消費知情權:“廣告宣傳沒有虛假成分”
調查結果顯示,女性最希望擁有的消費知情權是“廣告宣傳沒有虛假成分”,佔23.8%;其次是“能知道產品包括缺陷在內所有真實情況”,佔16.1%;還有12.6%的女性希望知道“產品的作用功效是否真實可靠”;11.5%的女性希望“能知道是否有優良的售後服務”;10.7%的女性希望能“對產品成分中的專業術語加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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