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賙濟2月2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2003年以來,中國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力度持續加大,共有5931人因此受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有794名校長被撤職。
3年來處分5931人,撤職794名校長,看起來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力度確實很大。在這麼大的力度下,應該能有效地遏制教育亂收費。可是從現實情況來看,治理教育亂收費卻並不盡如人意,在有的地方反而有上升的勢頭。前不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曝光了8所教育亂收費學校,亂收費金額總計就達到2270萬元。看來,許多校長並不怕撤職。
3年來,全國一共清退教育亂收費資金13.2億多元,查處亂收費案件1.9萬件。我算了一下,一年查處教育亂收費也就是4.4億元。可是據一些教育專家保守測算,10年來教育亂收費總額超過2000億元,也就是每年至少有200億元。4.4億元對比200億元,可見,教育亂收費被查處的風險還是很低。低風險高回報,校長們還會怕因亂收費而被撤職嗎?
雖然早在2003年,教育部爲遏制學校亂收費現象的蔓延曾堅決的表態:“哪個學校出現了亂收費問題,要撤銷校長的職務!”可是現實又怎麼樣呢?真正因多收費被撤職的校長又有多少呢?就拿這3年查處的情況來看,查處亂收費案件1.9萬件,可撤職的只有794人,平均在20件亂收費中,只有不到1名校長擔責,威懾力能有多大?
在794名校長中,有幾個是“大學校”校長?如果撤職能嚇住校長的話,那也是“小學校”的校長,名校的校長恐怕不把這當回事呢。
要知道,撤職大概是當前處罰教育亂收費的最嚴厲手段,面對着這種狀況,教育部門恐怕要深思一下,校長們爲什麼就不怕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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