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建設部在今年的工作要點中將實名制購房制度作爲打擊、遏制炒房,進行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要舉措,引起了各界的廣泛關注。昨天,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天津市已經實現“購房實名制”,並通過五項有力措施保證實施。
所謂購房實名制,是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與申請的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人必須爲同一姓名。從政策制定的出發點來看,購房實名制將主要從兩個方面發揮作用。一是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二是遏制商品房銷售過程中的內部認購、囤積房源、哄擡房價等炒房行爲。
天津市自開始商品房銷售管理之日起,就規定商品房合同中買受人與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人必須爲同一姓名。隨着天津市房地產市場法制化建設的完善和現代化網絡管理模式的不斷創新,天津房地產市場日益成熟和規範起來,“實名制購房”也得到了更有效的技術支持和法律保障。同時,天津市還通過五項具體措施確保購房實名制的落實。 一是網絡系統無縫連接,全程監管。
2003年1月1日天津市在全國率先實施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通過產權產籍管理系統與商品房銷售管理系統的掛接,實現了房源信息錄入上網、商品房合同網上打印輸出。商品房買賣合同一經網上打印,不得私自塗改,否則不予辦理合同備案。保證了對開發建設單位商品房銷售情況的動態監督,遏制了開發商或炒房人修改合同、囤積房屋進行炒作的行爲。 二是建立完善相關法規,爲遏制炒房提供法律保障。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按幢發放,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人、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及商品房項目的名稱、地點、樓號、房號。此外《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中還新增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有效禁止了期房轉讓,進一步遏制了短期期房炒作。
三是商品房合同買受人與產權登記人須爲同一人。
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按照身份證件記載的內容如實填寫。今後辦理合同備案、抵押登記、產權登記所填內容必須與商品房合同保持一致,否則不予辦理。 四是規範期房預售行爲,確保實名制落到實處。
去年4月,天津市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規範商品房預訂合同管理,防止以連續預訂的方式囤積房屋。出臺商品房退房程序,認真核實退房原因,凡是退房超過三次的,執法人員將到現場進行覈查,防止通過退房之後,再行倒賣。 五是權屬登記須購房人親自辦理。
申請辦理房屋抵押登記、轉移登記等權屬登記需要購房人親自辦理,購房人如遇特殊情況委託他人辦理的,除需購房人出具委託書外,還需要提交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
此外,目前天津市建立起來的二手房網上交易管理系統,實行二手房上網交易、網上打印合同、交易信息48小時公示等措施,產權人打印合同之前登記機關對交易房屋進行權屬覈對,保證交易主體的真實可靠。徹底濾清了二手房市場虛假信息,有效制止了個別中介變相賺取交易差價的違規操作行爲,這對於“實名制購房”、遏制炒房也可以說是一種拓展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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