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現不信任,是因爲女人不自信……給她某某美容口服液,由內而外,養出肌膚健康美……”3月5日下午,首都女新聞工作者協會召開“媒介有性別”活動,展示了從10家電視臺的999條電視廣告中評選出來的十大性別歧視廣告,並公佈了協會關於媒體和廣告中性別傾向的監測報告。報告指出,全球和中國的新聞報道仍爲男性主導,主要報道男性人物、反映男性關注的問題和男性觀點,女性人物僅佔被監測報道總數的21%,女性觀點僅佔14%到36%,電視廣告中存在明顯的性別歧視問題。
檢測結果表明,作爲新聞人物,女性在很多職業領域得到的報道都與實際比例不符,出現在新聞中的專家和發言人大部分是男性,分別佔83%和86%,將近一半的男性新聞主題所報道的男性年齡在50歲以上,而出現在新聞中的女性將近四分之三年齡不到50歲,且以明星等爲主,另外被描述爲受害者的機率女性是男性的2倍。
與新聞報道“重男輕女”不同,廣告卻是“重女輕男”,首都女記協婦女傳媒監測網絡對中央一套、北京一套、上海新聞娛樂頻道等10個電視臺2005年8月至11月晚間播出的廣告進行了監測,發現廣告偏愛使用女性角色,70.5%的廣告中出現了女主角,尤其是年輕美貌的女性角色,但女性更多地被使用特寫鏡頭或者被表現其性特徵,在涉及性別觀念的931條廣告中,分別有573條和246條廣告存在着以女性做招徠和女性是性對象的問題,分別佔61.5%和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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