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鄭是天津某高校二年級的學生,去年開始迷上了網絡遊戲“熱血傳奇”。爲了增強實力,小鄭不惜血本從網站上及玩友處花錢購買武器裝備,其中多件武器都價值不菲,光一支“滅世斷魂槍”就花去了900元,而一支“辟邪仗”的價格則高達1800元。有了高配裝備,小鄭又苦練功力,兩者結合,小鄭的戰績逐節攀升,“財產”越積越多。然而,今年1月初,小鄭驚訝地發現,他的那些“寶貝”竟在一夜之間全沒了。“武器”被盜,不知熬了多少個日夜才達到的級別全都功虧一簣。想着自己的苦心經營全被摧毀,想着自己傾盡全力的物質和精神投入,小鄭認爲,他應該要一個“說法”,而應該給他“說法”的則是網遊運營商,小鄭欲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幫助。那麼,法律將如何保護小鄭在網絡世界中所擁有的虛擬財產?
假信息註冊身份難辨
何紅鋒(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
現如今,大多數網遊玩家在註冊時使用的都是虛假信息,所以,在發生糾紛後,玩家的身份辨認是一個問題。我認爲,玩家的主體資格確認應當是一個技術問題,這與著作權領域允許作者使用筆名、假名,但並不會影響作者真實身份的確定是一樣的,因爲不論玩家是否使用虛假信息,遊戲賬號與自然人都存在着對應關係。當然,若要徹底解決“身份”問題,可以考慮在網遊時實行實名制。
虛擬財產價值幾何
何紅鋒
小鄭如果訴請網遊運營商賠償其經濟損失,那麼,就有了一個問題:虛擬財產到底價值幾何?雖然網站上對每項虛擬財產都有標價,但它畢竟是虛擬的,很難衡量。對於虛擬財產是否應當保護一直存在爭議,因爲我們無法把虛擬財產列入貨幣、有形財產、商業祕密或知識產權中的任何一種,從而很難在現有的法律中找到依據。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網遊中虛擬財產的價值是可以按照它的市場價格進行衡量的,因爲存在對虛擬財產的現實交易。既然這種交易行爲不違反法律規定,又有相應的市場價格,就應當受法律的保護。
精神損失可否賠償
王雪莉(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
在網遊世界中,通過付出大量心血才贏得的“武器”丟失後,玩家們除了要求經濟賠償外,是否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呢?依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針對生命、健康、名譽、肖像等人身權利受到侵害而給予的賠償。對於財產權利受到侵害的,除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爲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等法定特殊情形外,一般的單純財產權利遭受損失,當事人申請精神損害賠償的,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的,因爲該項財產尚不能認定爲具有人格象徵意義,所以在目前尚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打官司如何舉證
王雪莉
網遊虛擬財產糾紛在近年來不斷出現,但從已成訟的案件看,存在着“舉證難”的問題。因爲,從技術上看,虛擬財產只是記錄於運營商服務器上的一組數據,作爲運營商是能夠通過刪除數據而將其與虛擬財產權利人的債權債務關係全部否定的,這就使得虛擬財產權利人在訴訟時舉證非常困難。我認爲,解決這一難題的切實可行的辦法之一就是尋求中立的保管玩家數據資料的第三方,以防止運營商濫用其優勢地位。該第三方專門負責保存商家或其他網絡用戶自願發送來的請求保存的信息,在需要時其所保存的數據可作爲證據提交給司法機關作爲認定案件事實來使用。這一網絡數據第三方保管機制的設立,能在很大程度上解決網絡虛擬財產權利人的舉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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