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丹兵代表(解放軍第211醫院院長、少將):男女平等是衡量社會進步的基本尺度,平等就是機會和權利的平等,權利的平等要靠法律來保障,機會的平等要靠措施來促進。貫徹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要通過經濟、法律、宣傳等手段,不斷提高婦女在社會中的地位。
張禮慧代表(重慶市歌劇院副院長):一些用工單位在招聘時就明確表示不招女性或不招已婚女性;一些已就業的婦女婚後尤其是生育後,單位就調換她們的工作崗位。女大學生就業也普遍比男生難。很多崗位跟性別沒關係,卻拒絕女性。
鞠雅蓮委員(遼寧阜新市副市長):當前一些地方農村的家庭暴力問題依然嚴重。女人受了委屈,找不到申訴的渠道。其實,農村基層組織不僅要花精力去協調矛盾,還應積極引導,甚至當當“法官”,在法律上較較真。
林棲鳳委員(海南省政協副主席):我國目前出生性別比偏高,女童在未出生時已受到歧視。出生以後,一些地區女童在就學率、營養健康狀況上明顯低於男童。所以關注女童應從未出生時開始,並貫穿始終。
背景
●目前,全國女幹部爲1500多萬人,約佔幹部總數的38%;有9位女性擔任了黨和國家領導職務,省(部)級以上女幹部佔同級幹部總數的9.9%,女正、副市長(專員、州長)有368人;城鄉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中女性所佔比例分別爲55%和15%以上,女性參政議政能力得到切實增強。
●從1975年的第四屆到2003年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女代表比例均超過20%。
●“十五”時期,婦女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領域不斷拓寬,城鄉就業女性近3.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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