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商業賄賂行爲廣泛存在於商業活動領域之中,儼然已成了行業潛規則。商業賄賂究竟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危害?誠信的經營者、政府管理者又該如何應對?筆者採訪了天津南開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程寶庫教授和擊水律師事務所的蘇文輝律師。
商業賄賂危害重重
程寶庫教授指出,在商品流通環節花樣繁多的商業賄賂之下,各種消費品的價格一翻再翻,有的甚至高出成本十幾倍,而最終的埋單者無疑是消費者、是普通老百姓。對同行業競爭者來說,商業賄賂是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爲,行賄企業往往因此在同業經營者中佔上風,而那些依法經營、誠信的經營者卻往往處於無奈的境地。對政府而言,商業賄賂的危害雖然不是顯而易見的,但實際上危害非常大。嚴重的商業賄賂會阻礙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轉,嚴重削弱政府對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能力。
法律上商業賄賂的界定
擊水律師事務所蘇文輝介紹,從法理角度分析,商業賄賂應具備四個特徵:第一、商業賄賂的主體是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者;第二、商業賄賂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其行爲者主觀上以排斥正當競爭,獲取交易機會及違法利益爲目的;第三、商業賄賂客觀表現形式多樣化,手段繁多,有較大的隱蔽性;第四、侵犯客體複雜,社會危害面廣。
“大部分請客送禮可以歸爲商業賄賂。像給客戶送年貨、菸酒或其他有價值的禮品,都應當視爲商業賄賂。當然一般的工作餐不在此列。”程寶庫說。
誠信商家如何應對
程寶庫認爲,目前來看,消費者及誠信的市場經營者首先要增強用法律武器捍衛權利的意識,對可能存在的商業賄賂行爲積極舉報,由主管機關介入調查,如果能被查實,則要積極提起侵權之訴,要求有行賄、受賄的企業對自己的損失予以賠償。
但是,由於目前法律對商業賄賂引起的民事侵權救濟的規定過於簡單,基本上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杜絕減少商業賄賂危害的關鍵點就是完善立法,從法律上讓商業賄賂行爲更容易被曝光,受到更嚴厲的處罰,讓行賄者及受賄者負起實實在在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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