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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海關日前和公安部門聯合行動,一舉破獲了一起假借海關名義的網絡欺詐銷售案。
今年2月以來,全國多個城市的消費者通過大連海關互聯網門戶網站反映,有一家名爲“大連海關直屬免稅店”的電子商務網站,以極低的價格進行數碼電子產品銷售,消費者寄出錢款後並未收到任何貨品。大連海關得知情況後,立即成立調查小組,責成相關人員進行查證。經過調查,大連海關掌握了這個網站的基本情況和違法事實。基於互聯網電子商務的特殊性,大連海關和大連市公安局網監部門取得密切配合,於3月9日零時許,將正在網吧內交易的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
據犯罪嫌疑人供認,他和大連海關沒有任何關係,也根本沒有網上提到的貨品,收到錢款後,未向買方發出任何商品。這個網站自去年12月建成後,已經詐騙近20起,受害人涉及全國18個省市,涉案金額1萬餘元。現已有廣州、丹東等地受害人陸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隨着犯罪嫌疑人的到案,全國首起假借直屬海關名義進行互聯網公開詐騙案告破。
此案雖然順利破獲,但海關到底有沒有出售免稅商品的商店?海關和免稅店是怎樣的關係?這些疑問仍然困惑着不少消費者。據大連海關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海關是國家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不存在任何商品買賣行爲,根本沒有出售進出口商品的商店。認爲海關對罰沒的貨物或物品可以自由處理也是一種誤解。按照《海關法》《拍賣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海關會對罰沒的貨物或物品進行公開拍賣,拍賣所得一律上繳國庫。但依法沒收的武器、彈藥、毒品、淫穢物品、珍貴文物等,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或屬於政治性、破壞性的物品,不得納入拍賣,仍按國家現行規定交由專管部門處理或銷燬。
對於直屬於海關的免稅店的說法,這位負責人澄清,免稅商品是指免徵關稅、進口環節稅的進口商品和實行退(免)稅(增值稅、消費稅)進入免稅店銷售的國產商品。我國的免稅商品是由中國免稅品(集團)總公司統一經營、統一組織進貨、統一制定零售價格、統一制定管理規定的,該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海關不存在任何的隸屬關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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