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東方早報記者從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獲悉,市民政局已經推出了《上海市婚姻登記機關規範化建設窗口單位評審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對婚姻登記機關的辦公場所、婚姻登記員的服務規範和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等都提出了相應的標準,值得一提的是,《標準》中還提到了“離婚登記室要有私密性”。
對此,上海市婚姻登記管理處處長周吉祥表示,評審標準的制定就是要使得婚姻登記機關的服務更加人性化,“離婚登記室的私密性就是要爲前來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提供一個單獨的空間,並與結婚室、檔案室、頒證廳、休息(等候)室分開,保護他們的隱私,更重要的是,可以讓婚姻登記員爲前來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提供一對一的服務。”
“這樣的服務包括和他們進行溝通,並且向他們充分解釋離婚登記告知書的內容,幫助當事人瞭解法律規定,避免矛盾和糾紛,”周吉祥補充說,“尤其是針對一些衝動型離婚的夫妻,這樣的人性化服務非常必要。”
對於婚姻登記機關的辦公場所總面積要達到200平方米以上、在醒目位置公示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婚姻(有償)服務的內容等這些硬件標準,周吉祥表示,上海20個區縣婚姻登記機關已經基本做到,而對於婚姻登記員的培訓也每年都進行,培訓內容包括法律、法規的培訓和行爲禮儀以及婚姻心理。凡是符合標準的婚姻登記機關,9月底將由市民政局命名爲“上海市婚姻登記機關規範化建設窗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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