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法院網報道,3月30日,由河南省鄭州市高新區檢察院起訴的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張老太因將不滿三個月的堂孫從六樓窗戶扔下摔死,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63歲的被告人張老太系河南省唐河縣人,2005年6月因放火燒麥秸引起火災,燒燬鄰居30袋小麥,鄰居讓她賠償時,她與鄰居吵了一架,從此得了精神憂鬱症。後,她來鄭州治病,住在其侄子家,並幫侄子帶看剛剛出生的嬰兒。
2005年9月29日晚9時許,其侄媳下班後接了弟弟一個電話,說放假後一起回老家,被告人一聽突然生起氣來,心想這肯定是侄子家嫌自己住得時間長了趕自己走的,並認爲是侄媳故意刁難她的。
於是,她要求侄媳給侄子打電話問問侄子。侄媳說打不通,她說是在騙她,氣生得更大了。吃完晚飯,被告人的火氣不但沒消,而且一心想報復一下侄媳。於是她抱着堂孫在屋裏焦急地轉起來。此時,她見侄媳要去衛生間洗涮,感到機會來了,於是,心一狠,把孩子從六樓的窗戶扔了下去……
等侄媳從衛生間出來後,看見被告人掂着行李正準備走,嘴裏還不住的在說:“你們都在騙我!”當其侄子和侄媳不見孩子的影子時,預感情況不好了,他們慌忙奔到樓下尋找。當在地下找到孩子送往醫院後,孩子早已死亡。
法院根據有關部門鑑定,被告人案發時屬於患憂鬱症的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對其減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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