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起,天津市各區縣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結合全國第15個稅收宣傳月舉行了稅務局長“接待日”活動,現場解答納稅人的稅收問題。記者在接待現場瞭解到,每年一季度都是一些企業發放年終獎金的日子,一些單位的財務人員發現了一個“反常”的現象———按照國稅總局現行年終獎金的計稅方法,每一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進級階段都會遇到“獎金越多的人,稅後收入可能越少”的奇怪現象。比如獎金是6000元的職工,稅後收入爲5700元;而年終獎金是6001元的職工,稅後收入僅爲5425.9元。也就是說,稅前獎金僅增加1元,稅後收入卻減少了274.10元。
據悉,由於個人薪金按照9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在9個稅率進級階段,都會出現一段“獎金多、收入少”的獎金負效應區間。而且獎金越高,1元的稅差就越大。像年終獎金爲60001元的人,就要比年終獎6萬元的多繳2750.2元的稅。
爲何獎金越多收入越少
年終獎納稅爲何會出現這種尷尬?據瞭解,這主要是由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新公式引起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爲: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而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後的商數確定。這樣就在每個稅率進級階段出現了“1元稅差”。事實上,獎金數在6001元到6305元之間的員工,稅後收入都比獎金爲6000元的員工少。
年終獎金6000 6001 6305
應納稅所得額500 500.08 525.4
適用稅率5% 10% 10%
速算扣除數0 25 25
應繳稅額300 575.0 605.5
稅後收入5700 5425.9 5699.5
獎金越高1元稅差越大
據瞭解,不光6000元至6305元的獎金區間內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每到個人所得稅率進級區間,都會出現同樣的現象,即獎金多卻收入少,而且獎金越高,多1元所多出的稅款越驚人。
依此類推,獎金爲240001元的人,要比獎金爲24萬元的人多繳1.1萬元的稅……一直到120萬元,多1元要多納稅5.5萬元,而得到130萬獎金的人要比120萬獎金多納10萬元稅,多獲得的獎金全繳了稅。
年終獎金 應繳稅額 稅後收入
24000 2375 21625
24001 3475.15 20525.85
60000 8875 51125
60001 11625.2 48375.8
年終獎稅額已降低企業可稅收籌劃
市地稅局有關人士稱,年終獎納稅由於採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的商數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有時會遇到稅差問題。不過現行的年終獎納稅計算方式,是國稅總局去年出臺的一種優惠政策,儘管有時會遇到稅差問題,但比起以前那種直接按總額計稅的方式,納稅人的稅額降低了很多,已經大大減輕了納稅人的負擔。至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由於採取的是超額累進制,所以一般不會出現稅差現象。另外,在年終獎納稅時,單位如果通過調整獎金數額來降低稅款,也可以算是企業合理進行的稅收籌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