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全省衛生系統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暨行風建設工作會上,省衛生廳廳長王玉梅和各市衛生局局長、各醫療機構負責人分頭簽訂責任狀,接受上級單位和社會監督。我省各級醫療單位將採取醫療服務巡查、明察暗訪通報、藥品用量動態檢測預警、醫師不當處方點評公示四項硬性措施,監督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爲,最大範圍內治理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
會議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門力量,針對醫療服務收費、用藥、內部收入分配、醫療質量、醫療糾紛等問題,積極開展巡查活動。全省二級以上醫院要建立對門診和住院病例大額醫藥費用的評價、審計制度,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繼續實行醫療機構單品種藥物用量“雙排序”、“雙公示”制度。即每季度初的第二週內,各醫療機構要對上一季度用藥前10名醫生及用藥量進行公示,並從中選擇出重點監控對象。對重點監控的藥品實行限量銷售或一定時期內停止銷售;對重點監控的醫生要進行用藥合理性評價,實行醫生處方公示和點評制度,存在問題的要分別進行批評教育、扣罰獎金、暫停處方權等處罰,問題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處理。
會議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自覺規範收費,杜絕亂收費行爲;禁止醫療服務和藥品收入與醫務人員收入直接掛鉤的“開單提成”做法,力爭使全省公立醫院人均住院、門診費用增長幅度,不得超過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會上,省衛生廳廳長王玉梅分別與各市衛生局長和醫療機構代表簽訂責任狀,層層建立目標責任制,逐級簽訂治理商業賄賂和行風建設責任狀,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人。對由於措施落實不到位或搞部門和單位保護,爲商業賄賂或不正之風提供保護傘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領導責任。省衛生廳舉報商業賄賂電話:(0311)8704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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