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區分治安警、社區警、巡警和刑警等警種,變“坐班制”爲“巡邏制”,將逾半警力放在路面。深圳警方在全國率先改革基層警務管理辦法,將從4月1日起在全市115個派出所全面推行勤務新模式實施。
四警合一模式
“警方接警後最慢3-5分鐘要到目的地”,這是深圳市公安局指揮部副指揮長張喜纔在去年11月28日舉行的“如何破解深圳治安之困”第十期深圳論壇上所作出的答覆。在此次論壇上,張副指揮長坦言:從統計數據看,深圳“兩搶”案件、盜竊案件都在下降,但由於各種主客觀原因,深圳的社會治安面臨的壓力仍比較大,惡性案件也時有發生,應該講面臨的形勢還是比較嚴峻的,這是不容否認的。他也明確表示,目前深圳正想在全國提出一個出警最快指標。
深圳的治安情況一直比較嚴峻。有專家認爲,特殊的人口問題比如外來務工人員多,特殊的地理位置、特殊的城市發展歷程是導致深圳的治安狀況比較嚴峻的原因。以人口問題爲例,深圳有四個最:人口嚴重倒掛,全國之最;人口密度全國最大,每平方公里將近6000人;人口增長全國最快,從2000年到2004年增長了67%;勞動人口平均文化水平在全國大中城市中最低,初中以下佔45%。這種人口分佈和組成以及其高流動性,成爲治安的隱患,市民的安全感受到影響。
4個月後的四警合一模式改革可以看作是張喜纔在論壇上所講的“最快出警指標”的一個探索。
85%警力在基層
實際上,在去年7月召開的廣東省第五次全省派出所建設工作會議上,廣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樑國聚就要求下最大的決心推動警力下沉。他說,爭取城區派出所警力要達到區級公安機關總警力的60%以上,縣和縣級市的派出所警力要達到縣級公安機關總警力的50%以上。再加上看守所、車管所和刑警隊、巡警隊、交警隊等基層所隊的警力,實現基層所隊實有警力佔所在公安機關或部門、警種總警力的85%以上將不成問題。
據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施志剛介紹說,推行此項改革是爲了適應動態社會治安形勢,進一步凸顯其“以基礎防控爲主業、以着裝巡邏爲主要勤務模式”的基本特徵,進一步激發警隊活力、動力和戰鬥力,確保提升見警率和羣衆滿意率,提升管理水平和勤務效能,提升打防能力和執法質量。
而其中最重要的內容則包括在組織架構上,打破派出所現有的四隊一室(刑警隊、治安隊、社區防範隊、巡警隊、綜合室)設置,整合目前的治安警、社區警、巡警和刑警等警種,全部實行戰鬥序列隊建制。把現有的社區防範隊、治安隊和巡警隊統一編成若干個社區巡邏隊,將原來由各警種負責的業務工作,一攬子放到各社區巡邏隊。將原來的綜合室改爲行動支援隊,擔負內勤、值班、戶籍和民調等內部運作管理職能,爲一線勤務提供保障。將刑警隊調整爲偵查辦案隊,負責辦理一般刑事案件和所有需要調查的複雜治安案件。
實際上,據瞭解,這種改革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經開始。深圳警方從1月1日起已先行在12個派出所開展勤務改革試點工作,各試點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數比改革前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破案數、刑拘數、查處治安案件數、打擊處理數等指標大幅上升;社區巡邏的警力都達到50%以上,大大提升了見警率,調查顯示,羣衆的安全感普遍上升。
改革借鑑香港警方經驗
避免四警種交叉重疊
2月8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則直接向媒體和社會各界通報了這個改革思路。在通報2006年工作重點———“基層基礎建設年”情況暨春節期間全國社會治安形勢時,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在此間指出:“基層基礎建設年”的工作目標的重點之一就是警力要下沉,新增加的公安編制要充實到基層一線單位,基層所隊實有警力要佔到所在公安機關或部門、警種總警力的85%以上。
與公安部的部署對應的則是,基層警力的長期不足,以至於一個人的派出所大量存在(本報2005年3月2日報道《一個人的派出所》,據這個報道,在1999到2005年之間,海南白沙黎族苗族自治縣南開鄉南開派出所,從所長到幹警,全部人員只有1名。而這樣的情況,在各地都還存在。而實際上,基層公安部門擔負着大部分的治安功能,基層警方長期不足的後果是,無法滿足社會綜合治安形勢的需要。
根據公安部人事訓練局的數字顯示,目前全國1到2人的派出所有3723個,3到5個人的有16533個,佔派出所總數的一半。與此同時,卻有相當一部分警力被閒置在機關和辦公室當中,政府機構臃腫的弊病一定程度上也在公安機關存在。
另一個問題則是,原有的警務模式存在問題。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施志剛說,深圳公安部門和內地許多地方一樣,內部分爲社區隊、治安隊、刑警隊和巡警隊,四警種只能交叉重疊,容易出現工作職責不清甚至互相推諉的現象,影響了警務工作的效能和效率。
深圳市公安局負責人在3月23日表示,這次改革借鑑了香港警方的管理經驗。深圳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張彥民說,香港警方長期以來接受西方的管理模式,同時又受到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是東西方文明的結合點,也是深圳警方學習的參照之一。
香港警隊是以警署爲單位,7成左右的警察是巡邏人員,經常深入社區和建築物進行巡邏。
此次改革,在勤務安排上,社區巡邏隊以巡區爲責任範圍,以社區警務室爲依託,在巡邏中開展社區警務、治安管理等各項常規警務工作,每天24小時快速反應,內部不再區分治安、社區等警種。巡邏以徒步爲主,在非重點時段和路段輔以汽車、摩托車。此外,原有的派出所和社區治安室內仍將24小時有專門警員值班,辦理戶籍等需要坐班執行的工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彈性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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