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5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最高法院指定,開庭審理了一起建國以來最大的組織偷渡案,被偷渡者多達679人次,震驚了國家外交部和公安部。這是一次史無前例的大審判:涉案犯最多、參與出庭辯護的律師最多、案卷最多、開庭時間持續最長、判決書最長等“五項第一”,使該案成爲名副其實的“中國反偷渡第一案”。
連日來,記者回訪了許多直接參與該案審理、人犯押解和偵破的當事者,並參考了當時庭審記錄的第一手資料。本期《老案追蹤》系列報道,首次披露這樁驚天大案審判背後,衆多鮮爲人知的內幕情報和有趣故事。
舊事鉤沉:
中國第一偷渡案———“富源”輪案
提起這樁由公安部、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3家掛牌督辦的特大偷渡案,現年42歲的陳文樹是個不得不提的人物。
陳文樹只有高中文化,福建省莆田市人,曾經當過汽車修理工,1998年6月開始當“蛇頭”組織偷渡。3年後,他成爲建國以來最大一起組織偷渡犯罪團伙案的首犯,前後共使用10艘遠洋貨輪,累計組織、指揮29個航次,運送偷越國境人員679人次。
陳文樹搞偷渡,慣用伎倆無非兩招:一是用揭換照片的海員證瞞天過海,一是在遠洋輪上瘋狂建造暗艙,夾帶偷渡者。最猖獗時,他同時組織指揮着“豐順8號”輪、“東方8號”輪、“振風2號”輪等3艘遠洋船,在中國港口和日本港口之間對開,而且經常只運人,不裝貨。
起初,陳文樹沒有自己的船,全靠用現金高價租賃遠洋貨船。有4家海運公司被他拖下水,6名海運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涉案,5名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包括省一級海運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姚雪,和在國內航運界有較高知名度的大連五豐船務公司董事長、大連豐順船務代理公司總經理王家強。
2003年1月7日,“富源輪”組織偷渡團伙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文樹、王成等4名蛇頭因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許飛、姚雪等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40萬元;其餘3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0年。
獨家披露:
15天庭審神祕檔案實錄
近200人蔘與的庭審
2002年11月25日上午9點,42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依次走進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大法庭,每人的胸前彆着一張名牌兒,上面寫着每人的名字和編號。
“每個被告人由兩名法警押解,一共126人,分3排,整個審判區被擠得滿滿的。”當時的庭審預案表至今仍完整地保存在南京司法警察支隊支隊長丁峯的辦公室裏。
不僅如此,42名被告人全請了辯護律師,有的還請了不止一位,整整56名律師將審判長左側的辯護席也密密實實地坐滿了。與平時最多不會超過10人的庭審比起來,要控制組織好規模如此“龐大”的場面,非常不易。
覈對完每個被告人身份,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僅那份長達70頁的《起訴書》讓南京市檢察院派出的3位檢察官讀了整整一個上午。
“那天天氣特別冷,讀到一半的時候,有位被告人突然舉手要求方便。”談起當時的情況,周侃法官想起了一段“插曲”:“法庭宣佈休庭5分鐘,同意讓法警帶他去,沒想到半小時後才恢復庭審。”因爲越來越多的被告人舉手,大法庭旁邊的兩個廁所同時開放,法警輪流押着他們排隊去,將近30分鐘才“解決”完。吸取了這次經驗,宣判那天法官要求所有被告人“方便”過後再進法庭聽判。因爲總共6萬多字的判決書,比起起訴書來,又多了整整48頁,宣讀所需的時間更長。
起訴書指控,42名被告人中,犯有“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的有10人。除陳文樹外,主要犯罪嫌疑人中,有4人曾在安徽省海運公司任職、2人曾在安徽省合肥市美菱華船務公司任職。另外32名犯罪嫌疑人犯有“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這些犯罪嫌疑人中除2人是船務公司負責人外,其他30人均是涉嫌參與偷渡犯罪的遠洋貨輪的船長、船員。
庭審中揭祕偷渡風險
偷渡者所冒的風險,沒有親身經歷的人恐怕難以想象。但第一天下午的庭審,卻將20多名偷渡者險些悶死艙內的內幕昭示在世人面前。
法庭當時調查的是陳文樹等人利用從美菱華公司承租的“安華欣”號遠洋貨輪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的事實:
1998年6月18日,“安華欣”輪繞道駛往興化灣海域接應20名偷渡者登船。船靠日本國酒田港前,爲了逃避日本港口警方的檢查,偷渡者被安排躲進機艙旁邊的水櫃,站在齊腰深的水中。檢查時,船員們還繼續往水櫃里加水,轉移警方的視線。
這次檢查的時間很長,水櫃密閉,裏面的氧氣越來越稀薄,呼吸困難的偷渡者拼命敲打艙壁。港口警方聽到艙壁上發出奇怪的“丁丁冬冬”聲,起了疑心。機艙裏的船員們慌亂中趕緊抓起錘子也在艙壁上敲打,裝作修船的樣子,才矇混過關。
此時,國內坐鎮指揮的陳文樹得知消息,在給船長的電話裏咆哮:“無論如何不能死人!”船長趕緊派人在水櫃上鑽孔,往裏灌氧氣。據這位船長事後交代,“陳文樹怕死人,是怕人死了收不到錢”。即便如此,待港口警察離去水櫃門被打開時,已有數名偷渡者因缺氧而暈倒。
陳文樹在庭審中擺出一副“置之度外”、滿不在乎的樣子,內心裏卻着實害怕得要命。連續4天的審理中,他大問題都認,小問題總是百般抵賴。
11月28日下午6時許,剛剛結束了一天的庭審,法警們正押着被告人依次登上囚車,準備返回看守所。突然,法警在一名主犯的腳下發現了一張可疑紙條。丁峯立即現場坐鎮指揮,“押解”立刻轉爲現場看押取證。事後證明,紙條是陳文樹扔出來企圖串供的,他想叫其他人在法庭上謊稱“上家、大老闆另有其人”。可惜紙條才扔出去,他的“串供”計劃就破產了。
次日上午開庭前,法官首先調查了這起“串供”事件。令陳文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其他3人衆口一詞的對質和那張欲蓋彌彰的紙條的“力證”下,他是該案“最大蛇頭”的事實顯露無遺了。
老船長出庭悔恨落淚
12月5日,漫長的庭審進入第9天,頭髮花白的王家強第一次出庭接受法庭調查,蒼老的面容與他46歲的年齡極不相稱。因爲將自家船務公司的4艘遠洋貨船出租給陳文樹搞偷渡,王家強成爲該案第11號被告人。
前面已經介紹過,王家強是國內航運界知名度很高的大連五豐船務公司董事長、大連豐順船務代理公司總經理。
“42人中,王家強是個最具悲劇色彩的人物。”現任江蘇省邊防總隊邊境情報處處長夏飛至今記得,4年前自己親自抓捕王家強歸案的每一個細節:“到大連他的公司才知道,王家強是個受人尊敬的實幹家和慈善者。”他凡事親力親爲。他的公司還給許多航運專業畢業的大學生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平臺。不僅如此,早在案發前兩年,他就收手正當經營着自己的公司,並默默資助着5名希望小學的孩子,還在大連海事大學設立了專門獎學金,獎勵成績好的貧困大學生。
據夏飛介紹,王家強原來在國企裏做船長,是當時國內少有的具有本科學歷的老船長。王家強是一個有夢想的人,上世紀80年代他又率先開辦了當時罕見的私人船務公司,並在當時航運業十分不景氣的大環境下,逐漸擁有了17條遠洋船。
登上陳文樹的賊船是1999年春節的事。夏飛介紹,當時王家強公司因一次至今未被查實的舉報陷入困境,他爲流動資金四處奔波又不慎摔傷了腿。陳文樹正是此時通過王的大學同學姚雪找到他,提出高價現金租船的。
歸案後,王家強一直非常配合司法機關,不僅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撰寫防偷渡的方案,還全額退賠了230餘萬非法所得。
最後陳述時,王家強聲淚俱下:“出租的船被陳文樹用於偷渡,我很內疚。對因我而涉案的船長、船員很內疚……我一直想爲國家做些貢獻,我現在認罪服法……”
辯論階段雙方脣槍舌劍
12月10日下午,法庭調查結束,庭審終於進入最爲激烈的辯論階段,控辯雙方脣槍舌劍,在法庭上的交鋒幾乎達到白熱化程度。
“是否構成犯罪集團”和“部分被告人的行爲是否屬於單位行爲”是交鋒中最爲激烈的兩個焦點問題。
對於起訴書中關於“陳文樹等10人組織運送偷渡屬於犯罪集團”的指控,許多辯護律師均提出了相反的觀點。最終法院認定,陳文樹每次都是通過支付鉅額現金等利誘方式,使他人蔘與他的偷渡活動,相互間並沒有明確的組織和組織紀律,尚不具備犯罪集團的構成要件。因此認定陳文樹等人不屬於“犯罪集團”。
另一個叫人啼笑皆非的爭論發生在利用“振風2號”貨輪偷渡的犯罪事實認定中。1998年下半年,陳文樹打電話給時任安徽海運公司航運科科長的王成,要求租船。王成沒敢表態,而是請示公司董事長姚雪表態。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姚雪專門召開董事會,討論出租船隻給他人搞違法活動是否可行。經研究決定,公司以王成個人名義將公司的貨輪連帶船員一起租給陳文樹。
後經法庭調查,每次陳文樹偷渡後支付給個人的現金,也確實全都回到了安徽海運公司的賬上。爲此,有多名辯護律師提出,這些都應當視爲“單位行爲”,不能追究個人責任。而另一方面,《刑法》中沒有規定單位可以構成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辯護人進而認爲這些行爲“根本不夠罪”。
法院最終認定,上述行爲事實上屬於個人以單位名義犯罪,仍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12月13日下午4時許,42名被告人齊集法庭,進行自己的最後陳述。隨後,審判長宣佈“因本案案情複雜重大,需待合議庭休庭後認真評議,慎重研究並作出決定後,另行宣判。閉庭。”法槌敲過,直到84位法警押着42名被告人依次走出法庭,坐在被告人通道門前的法警大隊長潘德國才起身舒展了一下筋骨,輕輕揉了揉坐得生疼的屁股。擔任了整整15天的庭審指揮,大量時間他得和所有執庭的法警一樣,連續十幾個小時端正地坐在硬板凳上。
15天的庭審還沒有過半,他的屁股上就生出了好多痛癢難當的“痘痘”。“坐瘡,這是職業病,那段時間好多法警都長了。”採訪時潘德國笑着說,那時根本沒時間請假去醫院,乾脆派人到對面的兒童醫院開來碘酒,大夥兒輪流到廁所搽搽。
回訪當事人:
庭審筆錄16萬字
2002年10月26日,案子訴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專門抽調了6名法官,3名書記員參與此案的審理。案件審理創造了南京乃至全國刑事審判的多項第一:涉案人員最多,共有42名;卷宗最多,共有135本;持續開庭時間最長,共15天;判決書最長,共有118頁近7萬字;參與出庭辯護的律師最多,共有56人。
刑一庭的法官周侃、查恆興、韓亮是主審此案的3名法官。審判長周侃說,此案涉案人數多,證據多,相關證據之間的關係相當複雜,開庭前,合議庭制定了詳細周密的庭審方案。周侃說,最辛苦的是3名書記員,每天輪番上陣,每天十幾個小時記錄,手都麻了,連筷子都拿不住。至於法官,連續開庭下來,嗓子都說啞了,天天要吃潤喉片。
15天下來,厚厚的庭審筆錄達到252頁,總共16萬餘字。但據記者瞭解,審判長當時寫的審理報告更厚,300多頁,26萬餘字。但周侃說,作爲法官,一輩子能審這麼一個全國關注的大案,再辛苦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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