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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的飛機
旅客滯留在機場內,到處都是警察和警車
《剃刀奪命飛昆男》追蹤——出事飛機前夜飛離昆明
警方確認死亡原因家屬能否理賠仍不確定
本報昨日對南方航空公司CZ6403次航班上一男子渾身是血死在客機衛生間內的事件,進行了詳細報道。事件見報後,立刻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強烈反響。本報詳盡真實的報道,也被全國衆多媒體爭相轉載。昨日上午,記者由昆明機場方面瞭解到,出事的班機已於前日夜晚返回瀋陽。
出事飛機前夜飛離昆明
據昆明機場工作人員介紹,出事的CZ6403次航班,於前日下午8點左右被清掃乾淨。
下午10點左右,該客機運載旅客返回瀋陽,繼續執行由昆明至瀋陽、途中經停重慶的飛行任務。由於該次航班在當天中午發生死人事件,部分因爲受到驚嚇而無法繼續執行飛行任務的空乘人員被換下,然而該機仍然保留了由瀋陽飛往昆明時的原班機組。對於記者“飛機機組剛剛經歷特殊事件,會不會對飛行造成影響?”的提問,航空公司方面表示,平時駕駛飛機的機組人員,均經過嚴格挑選和訓練,具有比較強心理承受力和應變能力,不會對正常駕駛飛機產生任何影響。
男子死狀慘烈
昨日下午,記者還前往停放死者黃廣羣遺體的醫院進行採訪。負責遺體保管的熊大爺告訴記者,前日下午5點27分,他們接到電話通知,要求到機場運送遺體。下午6點10分左右,死者黃廣羣的遺體被運送回醫院冷庫保管。緊接着,便有民警及法醫前來對遺體進行屍檢。直至凌晨2點左右,相關屍檢人員才離開醫院。據熊大爺形容,死者的刀傷由其右耳耳後,一直延伸至喉結附近,而其脖子左側的大動脈附近傷痕,則比其餘地方更加深,“動脈附近有大約長3釐米,深2釐米的傷口”,顯然死者在自殺之時,曾十分用力。
警方確認死亡原因家屬能否理賠仍不確定
對於死者的致死原因,警方已於昨日下午得出鑑定結果:死者系自殺身亡。昆明市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共保辦公室的李奇主任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若有被保險人或者是受益人的故意行爲造成的傷害,屬於出外責任,則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本案中,投保人的自殺行爲,可歸結爲出外責任,保險公司將可以不予理賠。
鑫金橋律師事務所的劉愛國律師則不這麼認爲,他說如果家屬認可警方的死亡原因鑑定結果,保險公司當然可以不予理賠;相反,如果家屬向保險公司理賠,沒有得到賠償或者是得到的賠償數額不能滿足家屬的要求時,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保險公司要負責出具免賠證據,一旦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保險公司不可能一點都不賠”,劉律師說道,因爲死者在登機的時候攜帶了可以致人死亡的剃刀,最起碼,對於機場的這種安檢漏洞就可以提起訴訟而獲得賠償。
民航航班秩序正常運行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昆明機場侯機大廳,看見這裏的航班秩序正常,沒有因爲前天在從重慶飛往昆明的南航客機的衛生間上發現男屍一事而延誤其他航班。
東航登機問詢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航班都在正常運行,沒有被耽擱;在侯機大廳南航售票處的工作人員說,他們的其他航班沒有延誤,乘客都能按時進出港。
在更換登機牌處,記者詢問了多位南航乘客,他們都是當天的乘客,沒有昨天被延誤的乘客。
多家媒體轉載本報報道
昨日本報的詳盡真實報道刊發之後,立即被國內衆多媒體轉載,記者隨意上網查看,發現搜狐網、新浪網、新華網等國內10餘家門戶網站,均對本報的報道做了轉載,而這些報道後邊的網友跟貼更是熱烈,大家紛紛對死者死亡原因進行猜測。
《男子飛機上死亡》追蹤死亡男子系自殺
本報訊(記者毛亞南)4月11日,省公安廳向社會通報:前日發生在南方航空公司一架客機上的死人事件調查已經有實質性進展:死者是重慶人黃廣羣,屍檢報告顯示,黃系自殺身亡。
4月11日下午1點40分,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接昆明機場運行管理中心報稱:從瀋陽起飛至昆明的南方航空公司CZ6403航班B-2316號飛機上三艙左側L4衛生間內有人受重傷,飛機將於下午1點53分降落。飛機降落後,受傷乘客經昆明機場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檢查,確定已死亡。隨後,機場公安局民警即開展保護現場和調查取證等工作。
接報後,省公安廳和昆明市公安局派出大批偵查、技術民警赴機場迅速開展工作,經細緻的現場勘察和查驗查明,死者黃廣羣,男,1963年1月28日生,系重慶市長壽區人。4月11日中午12點54分,黃廣羣在重慶機場登機,搭乘南方航空公司CZ6403航班由重慶飛往昆明。經勘查現場、屍體檢驗並結合調查走訪所獲取的情況,黃廣羣系自殺身亡。
目前,有關工作正進一步進行中。
《剃刀奪命飛昆男》追蹤本報記者體驗安檢
4月12日,本報對南方航空公司CZ6403次航班上的自殺事件進行了詳細報道。事件見報後,引起了廣大市民的反響,一些市民質疑:乘坐飛機旅行時能否隨身攜帶剃刀之類的生活用刀具?爲什麼死者能夠把剃刀帶上飛機?很顯然,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了“剃刀”這件兇器身上。
昨日中午2點左右,記者來到了昆明市機場大廳。大廳內一如既往的熱鬧非凡,約有100多人在廳內等候辦理登機手續。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正在排隊進行安全檢查的旅客,詢問他們乘坐飛機時,有沒有隨身攜帶剃刀片或者指甲刀等小件物品的習慣,但大部分乘客表示,自己沒有這種習慣,因爲國內航班最長的旅行時間也不過5、6個小時,沒有帶那些東西的必要。有一位女士表示,自己常常乘坐飛機,從來沒有聽說過有禁止帶指甲刀的這種規定。在記者的要求下,該女士向記者展示了自己小巧玲瓏的旅行剪刀。記者看到,小剪刀長約4、5釐米,爲全金屬製造。該女士表示,她一般都是隨身攜帶着這件小東西,從來沒有被沒收過。果然,當該女士通過安檢門後,安檢門報警,但安檢員只是用探測儀在女士腰身一帶掃描了一下就給予放行。
記者在現場看到,乘客進行登機之前的安全檢查,一般需要經過兩道手續,首先是在安檢人員的要求下,把身上的手機、鑰匙和一些隨身攜帶的物品放入塑料小筐,通過X射線安全檢查儀。隨後乘客自己通過安檢門,如果安檢門沒有報警,則立刻可以通過;如果安檢門報了警,則安檢員需要用手持金屬探測器對乘客進行全身複查。在安全檢查通道7號口處,記者向安檢工作人員諮詢:乘客登機時哪些物品可以隨身攜帶,哪些物品不能隨身攜帶。工作人員首先表現得很熱情,告訴記者在安全檢查通道前面有相關的條文,請記者自行閱讀。記者表示已經閱讀過,並告之條文上沒有提到象剃刀片之類的刀具是否屬於管制範圍。工作人員立刻表示,在沒有得到上級領導的通告之前,請記者到工作人員通道去諮詢。
機場工作人員通道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金屬製品的小刀、剃刀片肯定是不準隨身帶的,而且通過安全門的時候一定會被查出來。”記者隨後追問,有沒有可能檢查儀器失靈或者是別的原因導致漏檢,讓乘客把剃刀片隨身帶上了飛機。該工作人員說:“檢查儀器失靈這種事發生的可能性幾乎是零,所以萬一真的被乘客把剃刀隨身帶到了飛機上,這就是安檢人員疏於職守了。”
相關信息鏈接《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
第六章附則
附件二: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爲行李託運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規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戟等,以及斧,鑿、錘、錐、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和其他可用來危害航空安全的銳器、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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