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騙到錢,什麼謊話都敢說,居然還說到自己的丈夫嫖娼,需要用錢打點。前不久,本市中年婦女宋某被市二中院終審以詐騙罪判刑4年,並處罰金1萬元。
這次處罰宋某是因爲兩起犯罪事實,一起是她以能辦理“菩萊提”品牌服裝代理權的謊言,以交納代理費的名義,騙取事主田某8萬元。另一起是以能優惠購買南樓附近底商的謊言,以交納定金的名義,騙取田某3萬元。此前,她還騙了自己的侄女7.5萬元,藉口多種多樣,有的是做生意,有的是集資,甚至還說到自己的丈夫嫖娼,需要用錢打點。案發後,宋某的親屬爲她退贓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