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李漢中因受賄68萬元,近日經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獲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與其共同受賄的女婿溫垂權獲刑5年。
李漢中於1995年9月任新疆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變更爲新疆八一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同年9月被該公司聘爲總經理,兼新疆八一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據法院調查,1998年春節過後,李漢中夫婦讓女婿溫垂權到廣東東莞東方羊絨製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葉國雄處尋求發展。爲討好李漢中,葉國雄送出一套住宅,方便溫垂權長期在東莞居住,購房發票顯示購房金額爲568806元。後來,翁婿倆商量將住宅落戶在溫垂權的名下。在此期間,溫垂權還以“還款、退款”名義,掩蓋和李漢中共同受賄的行爲。
在與廣東東莞的這家企業合作過程中,李漢中任內陸續向幾家公司投資、借款合計8461萬元,並收受葉國雄一塊價值30200元的勞力士手錶。此外,北京一公司總經理董玉來爲李漢中在四川認識的舞廳小姐唐燕租房,併爲其支付生活費、開美容店“花費”等共計87765元。
法院查明認定,李漢中與女婿溫垂權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錢物屬實。對於被告人受賄所得的廣東東莞住房和勞力士手錶予以沒收,並追討李漢中受賄所得87765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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