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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總書記提出的“八榮八恥”,乍一讀,覺得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仔細一琢磨,卻覺得十分重要。不敢想,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榮辱顛倒會是什麼樣子。繼承民族傳統道德和發揚新社會道德風尚,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適時也,必要也。榮辱之說,古而有之,小孩子可教化,大人可警之。多麼希望“八榮八恥”廣爲宣傳,深入人心。又多麼希望人們能達到“從知榮到不以榮爲榮,而把它看成是人的行爲準則,是一種習慣”那樣一種境界。記得孩子留學德國期間,從一個城市轉到另一個城市,當他拖着兩個笨重的行李走在行人不多的街上,馬上走過來一個德國青年幫助他提起行李,一直送到火車站,然後微笑着“拜拜”而去。讓孩子感動了許久。我想,助人之人不過是在做一件自己應該做的事情而已,那麼平淡,那麼從容。
一個在日本取得博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在日本到處找不到工作,原因是他曾有過三次坐公車逃票的不良記錄。這種違背誠信的行爲爲社會所不容,除了道德觀念的束縛外,主要的還要由社會的法制來約束。你說,哪一個貪官是不知榮恥的呢?據說,在逮捕某一個高官時,他正在臺上慷慨陳詞痛斥腐敗。只是到了個人主義急劇膨脹的時候,權力無限大的時候,他們便無視國法,道德淪喪,頂風作案,知恥而恥。記得總書記在談起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時曾說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我想,不管百姓也好,公僕也好,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都要依法規範自己的行爲,才能使榮辱觀落到實處。明辨榮恥,國之大策。(老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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