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單一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日前,本市首家以經營機電產品進出口爲主業的“一人外貿公司”在天津海關辦理了報關注冊登記,並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註冊登記證書》,這標誌着“一人外貿公司”在天津口岸正式擁有了對外貿易經營權並可自行報關開展進出口業務。
該公司負責人高先生表示:創辦外貿公司從事對外貿易一直都是他的理想。現在,海關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允許“一人公司”從事進出口貿易,充分發揮了“一人公司”經營靈活、決策簡便、運作高效、成本低廉的優點,這對於繁榮口岸經濟有着重要的意義,同時也終於實現了他擁有“自己說了算”的外貿公司的理想。
據海關人士介紹,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等經濟形式陸續獲准開展進出口經營活動。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以後,越來越多形式的經營主體進入對外貿易領域,豐富了我國的對外經濟貿易體系。此次“一人公司”是繼2005年個體工商戶後又一個新型經濟成分在海關辦理了報關注冊登記,這將有助於進一步促進我國對外經濟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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