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反洗錢法草案,25日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此法的制定,標誌着中國將嚴防洗錢行爲,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並積極參與反洗錢國際合作。
“洗錢”,是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爲,它採用轉換、轉讓、轉移、獲取、佔有、使用等方式隱瞞和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以使其犯罪所得表現合法化的行爲。近年來,隨着走私、毒品、貪污賄賂等犯罪不斷髮生,非法轉移資金活動大量存在,我國洗錢問題日漸突出,不僅破壞着我國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政府和社會各界關於加強反洗錢立法、完善反洗錢法律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馮淑萍說,“制定反洗錢法有利於及時發現和監控洗錢活動,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有利於參與反洗錢國際合作。”
據介紹,反洗錢法起草工作於2004年3月全面啓動。首次提請審議的反洗錢草案涵蓋了反洗錢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反洗錢調查制度;反洗錢國際合作和法律責任等內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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