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在日前召開的深圳衛生系統治理醫藥購銷商業賄賂會上,深圳市衛生局長江捍平提出建議,擬實施醫院院長輪崗制度,希望藉此防範職務腐敗和商業賄賂。據悉,上述建議將被衛生局黨委討論研究。
建議的主要內容是“在醫院院長、藥劑、設備、財務等重點崗位,建議實行幹部輪換任期制,每2年輪換一次。”對上述建議,各醫院院長和一些醫務人員反映不一。一家大醫院領導表示這種制度可以起到效果,這種制度讓幹部流動性加強,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行賄的可能。
而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則認爲,以藥養醫的制度導致醫院、藥廠和藥商成爲利益共同體,“如果以藥養醫的制度繼續存在,要想完全杜絕醫藥購銷商業賄賂比較難。”他同時表示,藥劑科、設備科、財務科等幹部的輪換比較方便,但院長級領導頻繁輪換對醫療機構運作不利。“新領導剛熟悉情況就可能被調走,這不太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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