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8日通報,“十五”期間,全國警務督察部門共決定對4321名違紀民警停止執行職務、對2576名違紀民警採取禁閉措施,移送紀檢監察、政工部門處理違紀民警6262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法犯罪民警1007名。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五”時期,公安督察隊伍不斷成長進步,督察制度體系逐步健全,督察工作與執法活動和業務工作的結合更加緊密,督察職能作用越來越凸顯。
據介紹,全國警務督察部門圍繞重大警務部署、執法執勤活動和內部管理等工作,共開展現場督察153萬次,及時發現查糾不落實、不作爲、執法不公等各類問題33萬件;受理覈查羣衆檢舉控告43萬件,糾正侵犯羣衆利益的問題9.1萬件,澄清不實投訴22.6萬件;向有關公安機關及民警提出督察建議12.7萬餘條,發督察通知書、建議書、決定書5.2萬份,責令執行2.9萬件,撤銷或變更公安機關錯誤決定、命令2325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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